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50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_其他应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_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5-00067
  • 备注/文号:泉环然函〔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50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5-04-16 11:25

答复类型:B类

 

市资源规划局:

《关于加快落实矿山矿坑生态修复的建议》(2025502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探索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开采、修复全过程进行环境监测

今年来,我局利用卫星遥感图片、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对我市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仙公山风景名胜区、福建桃溪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情况(含开矿活动)开展5批次环境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除采用新技术执法外,我局近年来还通过开展固定污染源双随机检查、矿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矿山专项监督检查等传统方式开展矿山项目现场环境执法检查,督促矿山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其中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南安市蔡仔山、惠安县违法违规开采的矿山(路通、满山红项目)每月开展1次现场执法检查积极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问题整改。

目前,惠安县违法违规开采的矿山(路通、满山红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南安市蔡仔山矿山区域已封闭,完成1409亩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并通过市级验收

二、积极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加强生态环境宣传,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一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发挥“两微一网”、报纸媒体等平台阵地作用,发出泉州生态环境好声音,讲好泉州生态文明好故事。“泉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推送306期1083篇相关信息,其中,61条信息被“福建生态环境”公众号和省厅门户网站采用转发。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中国网、中国环境报、泉州晚报、东南早报等媒介资源,围绕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举措、进展成效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4年,共报道本级生态环境新闻113篇。三是围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及全国低碳日等环保主题纪念日,策划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四是面向公众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8场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活动、14场生态环境宣传进社区活动、42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三、初步构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2024年,我局依托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共组织完成2批次317家企业的环境信用强制评价工作,其中1家为环保诚信,304家为环保良好,6家为环保警示,4家为环保不良,2家因企业已注销不予评价。

2025年,我局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进行改革,实施更加细致的分类评价将年度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等企业列为甲类,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登记管理等企业列为乙类,从事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等企业列为丙类进行信用评价。其中,甲乙类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五级分别是优秀、优良、较好、一般、较差;丙类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在信用评价过程中,“社会责任指标”中明确对于“主动要求从严监管”的企业给予3-5分的加分,对于“本年度评价等级比上年度提升一级或连续保持优秀级以上的,每提升一级或保持连续一年加2分,6分封顶”,对于在评价时,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扣分,对累计受多次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仍未全部修复的,按所有未修复行政处罚及刑事立案扣分值累加后乘以次数进行扣分。同时,“信用较好”(含)以上企业实施评优评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减少检查频次等差异化激励措施;对“信用较差”企业实施不予评优评先从严监管等约束性措施。

四、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按照职责,依法依规落实固定污染源随机抽查、建设项目事中执法及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等,打击矿山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蔡仔山生态修复相关责任单位加强航拍巡查,及时补充破损耗的防尘网布,并加快相关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强制评价的企业开展评价,并依法公开评价结果,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领导署名:林仁漳

人:潘双基

联系电话:2257092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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