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泉环保规〔2026〕1号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各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从“刚性约束”向“刚柔并济”转变,制定《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并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3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2028年3月25日,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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