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环境监测站2025-2026年实验室用品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时间:2025-03-19 14:42 来源:石狮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泉州市石狮环境监测站2025-2026年实验用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公司参与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石狮环境监测站2025-2026年实验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说明(不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商务要求):

采购产品范围和技术要求:采购实验用品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产品信息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详单》。

采购产品价格、数量、期限和结算方式:本次询价为单价招标,仅确定泉州市石狮环境监测站实验用品的供应商、供应产品范围和产品单价(含税、包装、运输等费用,以报价为准),以此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截至202612月31日,合同对实验用品的实际采购数量不作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按监测站需求以所报单价供应,费用每季度结算1次,凭发票转账支付

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如标准物质证书、使用说明书、气体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质保要求: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

售后服务:实验用品或仪器设备需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培训并配合验收。所提供气瓶能与本单位现有气瓶通用或免费更换。运输、装卸前以及此过程产生的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实验用品使用过程,如有问题需在24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48小时内问题不能解决需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交货时间:供货商接到我站采购要求时,应在14天内供货,遇不可抗力无法供货需说明理由。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小企业声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报价文件资格符合性审查标准(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及对应资格符合性审查标准要求详见下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为无效报价,取消报价资格。

序号

报价文件

对应资格符合性审查标准

1

档案袋

报价文件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公章。

2

报价函

1.按附件格式要求有资格声明提交《报价函》、加盖公章。

2.项目总价(项目最终总报价)与《分项报价详单》一致,比预算控制价(215000元)低。

3.响应询价公告技术商务要求、勾选正偏离或无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正偏离时填写“偏离说明”。

4.法定代表人签名。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证照有效、加盖公章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证照有效、加盖公章

2.经营范围包含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经营。

5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都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6

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报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可派代表参加,但需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投标报价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价,无授权代表,可不提供此项。

7

分项报价详单

1.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分项报价详单》、每页均加盖公章。

2.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详单》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做要求,报价人提交的《分项报价详单》应与其一致,不允许偏离。

3.各细项单价、总价(细项的数量*单价)及项目总价(项目最终总报价,为各细项总价和)均须填写完整

4.细项单价合理且不超过表格所列对应基准价格1.2倍

5.总价计算准确,项目总价与《报价函》一致并且低于项目预算控制价(215000元)。

5.采购单位及联系人: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何,电话0595-83083892

6.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253278:00-10:00(北京时间)期间送至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07室(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环保局),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报价文件须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弃权。

7.开标会时间、议程及供应商评定方法:202532710:00(北京时间)在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11会议室开标,投标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未参与开标会的视为弃权。

议程及供应商评定方法:a.项目介绍;b.唱标(登记、公布供应商报价等信息);c.评标(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在具备资格、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或2家的情况下,项目流标;有3家及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相同的企业当场进行二次报价);d.公布评标结果(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公司,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顺序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排序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单位,排序第三的为第三成交候选单位)。

8.结果公告:开标后,中选结果将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9.其他说明: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人有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的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中选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报价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发现成交人虚假响应,则予以无效报价处理。

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10.公示期:2025年3月19日至3月26日

 

附件:1.报价函

2.分项报价详单

3.采购合同

4.授权书

5.中小企业声明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531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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