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30 1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以及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quanzhou.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北门厅643室,邮编:362000,电话:22574308,电子邮箱:qzhb22574308@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行政处罚、预决算等核心业务,系统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监管数据等信息。围绕公众焦点和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水环境质量月报和环境状况公报等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

    (二)加强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细化栏目分类,提升页面导航和检索功能,优化群众体验,提升服务效能。及时发布热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构建起以局门户网站为核心、政务新媒体为补充的多元化公开平台体系。2025年,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更新政府信息533条,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202条,“泉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推送1137条、“泉州生态环境”新浪官方微博推送395条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与申请人的前置沟通和主动服务,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共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提出的1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内容符合法定要求。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不断巩固网络安全防线,常态化做好巡检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泄露或重大网络安全问题。

    (五)深化监督保障。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市考核评估指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

    0

    3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1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2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4

    1

    0

    3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良好,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策解读内容深度还不够、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改进优化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探索推动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图表、视频等方式,多维度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同时,优化设计,完善便捷服务门户,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发布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等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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