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惠安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1-30 10:42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布,并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如对本年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288-1,邮编:362100,电话:87382156,电子邮箱:qzshaxhbj@163.com)。

    2025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常态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专栏、“惠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5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常态化梳理更新栏目信息,查缺补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展现单位工作举措和成效。二是利用“助企直通车”等便民模块接收群众意见建议,“监管与服务并重”为原则,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创新实践。三是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学习相关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及时在本级平台予以转载宣传。

    (三)深化政民互动交流

    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覆盖面与便捷性。线上完成政务公开专栏优化,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栏目设置更清晰、信息检索更高效;线下创新参与方式丰富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形式。2025年成功组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公众参与质效。

    (四)保障监督有力有效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网站不定期巡检,对照检查结果深入查摆问题,闭环推进整改落实。严格遵守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影响事件。强化监督考核导向,压实工作责任,2025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相关事件及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策解读工作以转发为主,解读质量整体不高,特别是在提供实质性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方便公众理解等方面距离国家及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管理,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注重信息的质量和价值,发布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相关、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同时,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并定期自查自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错别字、敏感词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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