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安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27 15:12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86382121,电子邮箱:nahb863821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及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信息公开部门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共主动公开190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97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同时将材料移送市档案馆、图书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开,本机关经查找、检索和核实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书面答复申请人告知该信息不存在,未因此产生任何涉议涉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和高效明确保密审核的流程与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工作

    我局紧密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同时,通过南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讯内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强化监督保障

    明确信息公开内容以及审查流程,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规范性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推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务信息等及时告知群众,更加高效地服务相关对象,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扩大公众参与和主动社会监督的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以完善和提高。

    一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保障和监督等工作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要求本局干部认真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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