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港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1-27 14:57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泉港生态环境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泉港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qg.gov.cn/)公布,并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如对本年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泉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971609,传真:0595-87971690)。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在基层环保战线上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本局依法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环保政策,以及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通过泉港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环境保护”专栏,设置空气质量、水质环境、项目环评、污染源环境监管、违法案件查处、重点企业环境等6个模块,共发布608条环境信息。

    2.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一是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内容,把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从公众的视角入手,不断在解读内容、形式上进行创新。全年共发布10条政策解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为促进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各项公开事项“事事有人管”,形成牵头股室、站、大队负责人亲自抓、责任股室、站、大队提供发布内容、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专人更新政务信息的良好工作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局务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领导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在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公开内容核查还不够仔细、政策解读通俗性不够好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有限,只限于泉港区政府网站和市局微信公众号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环境信息进一步梳理、细化,准确把握公开程度、努力压缩公开时限。

    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栏目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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