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300-2026-00196
    • 备注/文号:泉环保〔2026〕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0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将部分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增补纳入2026年泉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6-10-10 08:42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环发〔2023〕8号)有关要求,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猪当量的养殖场应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管理。经核查,全市有9家2025年度实际出栏量大于5000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未纳入《泉州市2026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按要求予以增补,名单如下:

    序号

    县(市、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重点单位类别

    1

    泉港区

    91350505MA34F6TGXU

    福建省恒昂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

    南安市

    91350583775357419Y

    泉州市东星养殖业开发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3

    南安市

    91350583050339627H

    泉州市宏邦牧业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4

    安溪县

    91350524087410992F

    福建省博达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5

    永春县

    91350525669255988R

    永春桂洋吾田坂猪场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6

    永春县

    91350525310617751B

    福建永春阳成禽畜养殖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7

    永春县

    91350525691941140H

    永春云峰农牧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8

    德化县

    9135052668308111XQ

    德化县春美林盛综合开发农场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9

    德化县

    91350526567340970D

    德化县顺达生态畜牧有限公司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各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上述9家养殖场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法定义务,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产动态,确保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应纳尽纳。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指导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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