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300-2024-00148
    • 备注/文号:泉环评〔2024〕书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德化支线(南安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4-10-23 14:27

    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华师(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德化支线(南安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德化支线工程(南安段)因避让G324国道和南安智慧消防产业园,分别对水头段和东田段部分管线进行迁改,不涉及截断阀室和输气站场,迁改部分目前尚未投运。东田镇段管道原线路长度1.5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1.6km;水头镇段管道原线路长度7.8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9.5km。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架设方式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本次迁改管道设计压力、管径、用管及管道压力等级均不变,主要以直埋、顶管及定向钻穿越为主。东田段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57.3平方米;水头段临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14181平方米、永基本农田41310.3平方米。已编制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取得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项目用地已取得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德化支线(南安段)迁改工程路由走向选址意见的复函(南资源函2023857号)。项目线位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本项目线位位于石壁水库下游约410m,不位于石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组意见和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福建省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线合理。本工程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工程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完善优化线路设计布局、施工作业带、便道以及临时场地布置等,尽可能减少占地,尽量避让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降低对其生产、生活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

    1.对生态红线区(含生态公益林)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

    应科学选择施工期和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缩小作业带,不随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植被。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施工后期及时进行地表恢复。

    2.开挖穿越大盈溪的保护措施

    选择在河流枯水季节进行,严格控制作业带范围开挖点距离考核断面20多公里,施工前提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应使用环保型工程机械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尽量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

    3.定向钻穿越石壁水库引水渠保护措施

    应采取定向钻方式穿越水渠,管道等设施堆放在作业带内,不另行设置堆管点;不设置施工营地。

    4.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植被占用和破坏;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及植被的破坏。施工人员不得捕杀野生动物,在管线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应及时把它们转移到远离管线的地方放生。

    (三)水环境保护

    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城镇或村庄现有污水设施处理。管道试压排水含极少量的铁锈和泥沙等杂质,经收集进行沉淀处理回用。涉水施工应合理设置围堰,采用钢板桩围堰;顶管施工应采用注浆堵水等措施;定向钻两侧设置带防渗膜的泥浆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

    (四)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设置围挡,临时堆放场地与周边敏感点距离在200米以上。并加大洒水频次,减少粉尘扩散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采用环保型工程机械施工,减少废气排放。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采取土方堆放场地覆盖防尘布、洒水、地表压实处理等措施。

    (五)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附近居住地设置围挡以阻隔施工噪声。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采取强化隔声措施。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机械机修污油和沾染油污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倾倒。清管杂质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七)应急和环境风险防

    管道应采取防腐、阴极保护、带压封堵、自动控制等保护措施,应做好管道两侧防护措施,优化运行与加强仪表监控,防止天然气泄漏。定期巡检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安全处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与地方政府建立沟通渠道,将管道事故应急预案与政府事故应急预案衔接,加强应急联动。

    三、项目开工前,应取得工程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沿线单位和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心的环境问题,切实保护其合法环境权益。

    四、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委托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形成环境监理报告,作为建设项目运营和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请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文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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