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立足泉州山海城市定位,根据《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泉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正文共三大板块:
(一)规划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主线,为加快建设二十一世纪“海丝名城”筑牢生态屏障。到2030年基本建成美丽泉州,2035年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州。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双碳”引领,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贯通山顶到海洋,加固生态系统韧性屏障。
三是坚持“三水统筹”,打造世遗文脉美丽河湖。
四是深化湾滩同治,塑造海丝风情美丽海湾。
五是优化城居环境,构建宜居宜业美丽城市。
六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闽南韵味美丽乡村。
七是聚力智改数转,打造低碳智慧美丽园区。
八是防控环境风险,守牢美丽泉州安全底线。
九是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与九项重点任务相对应,提出绿色低碳发展工程等九大建设工程。
(三)保障措施
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政策保障、要素支撑、实施评估,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三、指标设置
《规划》共设置了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屏障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美丽海湾建设、美丽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园区建设、生态安全底线等8大类25项指标(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13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规划》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综合科,联系电话:0595-2828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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