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6-10-20 17:04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一、编制背景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立足泉州山海城市定位,根据《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泉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正文共三大板块:

  (一)规划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主线,为加快建设二十一世纪“海丝名城”筑牢生态屏障。到2030年基本建成美丽泉州,2035年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州。

  (二)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双碳”引领,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锚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统筹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清洁低碳能源和运输体系构建,构建差异化管控、集约化发展、低碳化转型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夯实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支撑。

  二是贯通山顶到海洋,加固生态系统韧性屏障。立足泉州独特山海生态禀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森林提质增效、生态保护与修复、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空间精准监管,持续提升全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全面构建山水相融生态安全格局。

  三是坚持“三水统筹”,打造世遗文脉美丽河湖。坚持“三水统筹”治理思路,有序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质提质等工程,融入泉州世遗水系特色,打造生态优良、底蕴深厚的美丽河湖样板。

  四是深化湾滩同治,塑造海丝风情美丽海湾。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实施“一湾一策”精准治理。依托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区位优势,协同开展陆海污染协同管控、海岸生态修复及滨海风貌营造,打造人海和谐、生态宜人的美丽海湾示范带。

  五是优化城居环境,构建宜居宜业美丽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综合治理,深化城市更新与“无废城市”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安全健康的现代化美丽城市。

  六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闽南韵味美丽乡村。聚焦田园和美、生态提质、产业兴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与特色产业升级,打造闽南特色现代美丽乡村。

  七是聚力智改数转,打造低碳智慧美丽园区。立足“955”产业集群布局,深化园区整合升级与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共建、清洁生产与零碳探索,坚持产业升级、智慧赋能与绿色转型,加快园区智改数转与能效提升,形成低碳智慧美丽园区新格局。

  八是防控环境风险,守牢美丽泉州安全底线。聚焦环境风险全链条防控,统筹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防范危险废物、重金属、新污染物、尾矿库及气候变化衍生的环境风险,着力提升预警应急能力,以高水平生态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九是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主线,通过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绿色发展政策,强化科技数字支撑、推动区域生态协作,构建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充分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长效活力。

  与九项重点任务相对应,提出绿色低碳发展工程等九大建设工程。

  (三)保障措施

  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政策保障、要素支撑、实施评估,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三、指标设置

  《规划》共设置了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屏障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美丽海湾建设、美丽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园区建设、生态安全底线等8大类25项指标(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13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规划》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综合科,联系电话:0595-28280556

 

 

相关链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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