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中明确了《泉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主要目标到2025年,推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措施落地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得到有力管控,提升美丽泉州、健康泉州建设水平。
二、主要任务
分为5方面,共17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与管控。包括扎实推进环境信息调查、建立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积极实施优先评估计划和优先控制措施、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措施。二是严格新污染物源头管控措施。包括落实环境管理登记、严格淘汰限用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进出口管理。三是强化新污染物过程减排。包括加强药物使用监督、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深化塑料污染防治、推进绿色制造升级。四是深化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包括实施治理试点工程、强化协同治理措施、强化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五是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包括推动数字智慧管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三、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方面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密切部门协作、加大资金投入和大力宣传引导五方面夯实新污染物治理保障。将新污染物治理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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