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举措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运维
时间:2026-11-03 09:04 来源:泉州晚报 阅读人数: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运维,促进运维专业化、标准化和智慧化,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标准化运维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适用于泉州市各涉农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管网运维,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户内设施、管网设施、终端处理设施、尾水回用设施等基本术语和技术路线。

在监督管理方面,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辖区运维工作机制,优选第三方运维单位,评估运维成效,依效付费,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设施及管网运行情况。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设计日处理100吨及以上设施为重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进、出水口水质监督性监测,可根据需要扩大到20吨及以上设施。乡镇、村居参与监督和考评。

《细则》要求,合理确定运维模式,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第三方机构应在村内公示运维范围、标准、巡查频次、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运维内容包括管网通畅、清渣清淤、设备维护、电气巡查、井盖检查、人工湿地管护、尾水回用、水质监测和资料管理等。水质监测必测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选测总氮、总磷和动植物油;频次按日处理能力分档:20吨以下每季度不少于1次,20(含)吨至250吨每月不少于1次,250(含)吨以上每旬不少于1次。故障响应按“1小时服务圈”设置服务点,原则上24小时内完成处置;不得擅自停运,确需停运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告。

《细则》实行分类管理,设三种运维标准:标准一适用集中纳厂处理村庄,标准二适用小型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生态处理设施和净化槽处理村庄,均以第三方专业运维为主、镇村配合管护为辅;标准三适用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村庄,以村民自行运维为主、专业运维单位指导为辅。

智慧运维方面,《细则》提出,2027年底各涉农县(市、区)污水处理站基本实现智慧运维和监管。设计处理规模250吨/日以上安装出水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流量计量、智能电表等;20(含)至250吨/日安装视频监控、流量计量、智能电表等;20(含)至100吨/日安装流量计量、智能电表等;20吨/日以下暂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20吨/日以上数据接入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平台。

安全与应急方面,《细则》要求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有监护”原则,严禁盲目下池作业。运维单位应制定防汛防台等应急预案,汛期24小时值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并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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