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精准把握新修订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两高司法解释,破解生态环境涉刑案件办理堵点难点,10月28日上午,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第 12 期法治沙龙。本次沙龙特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杨惠萍授课,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法制工作人员、执法骨干参加研讨。

杨惠萍检察官结合晋江生态检察办案实践,系统梳理污染环境案件办理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配套文件,对《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 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等核心内容逐一解读。围绕行刑双向衔接中的重点和工作难点,分享本地成熟的衔接经验,并依托多起真实典型案例,拆解不同类型污染环境案件的办案难点。授课瞄准一线执法关切,围绕立案标准、证据规格、主体认定、案件移送等问题释法明理,为执法人员提供检察视角的办案参考。

在互动研讨环节,参训人员围绕主观故意认定、违法所得认定、“实施相应行为”认定、“数量较大”认定等办案高频疑难问题踊跃提问交流,杨惠萍检察官逐一答疑解惑,现场研讨氛围浓厚。

下一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依托法治沙龙平台,常态化开展业务研讨,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涉环境犯罪线索移送,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办理涉刑案件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以法治护航泉州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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