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9.27)
时间:2024-10-11 19:40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市清濛水质处理有限公司

9135050274636701XK

王保良

闽泉环罚〔2024〕453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当事人2024年6月2日出水总磷有效日均值超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六条。

罚款

罚款捌万元整。

8万元

2024.9.2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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