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9.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泉州市晶达玻璃颗粒有限公司 |
91350583MA8UC5075F |
杜秀润 |
闽泉环罚〔2024〕413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 |
2024年5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尘(散)、防淋溶、防渗透等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 |
罚款 |
罚款玖万贰仟玖佰捌拾柒元整。 |
9.2987万元 |
2024.9.3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