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方案起草说明
时间:2021-06-15 10:49 阅读人数:

近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泉环委办〔202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2号)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参考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初稿)》,市生态环境局草拟了《市环委办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5月31日发函向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

结合6月4日收到的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1〕14号)和各部门修改意见,形成《方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审阅,以市环委办名义印发修改后的整治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和部门联动配合体系,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切实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夜间声环境质量,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堵疏结合。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城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二是推进城区夜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三是加强城区夜间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四是强化城区工业夜间噪声污染监管。

(四)时间和任务安排。从2021年5月20日起至9月30日,总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准备阶段(5月20日-6月15日)。二是集中整治攻坚阶段(6月16日-9月15日)。三是巩固提升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五)工作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城市夜间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控。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实行“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制度,根据部门职责受理群众对身边噪声污染问题信访举报,完善部门之间联勤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相关链接:

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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