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创新清洁生产审核模式 加速企业绿色转型进程
时间:2024-10-19 19:12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近年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创新实践,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针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的企业以及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企业,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他类别的企业采取更为灵活的简易审核程序试点,并积极探索开展行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的整体审核试点,实现清洁生产分类审核评估,加快企业绿色转型步伐。

一是从严审核重点企业。充分发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邀请专家实地了解、召开会议、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2024年以来完成对32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企业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486个,预计总投资29195万元,共节约水8万吨、电116万度、蒸汽3300吨等,累计实现经济效益11126万元。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共削减废水14.5万吨、COD22.0吨、氨氮1.9吨、VOCs5.3吨等,充分发挥节能减排综合效益。

二是率先启动简易流程审核。为加速推进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程,启动了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筛选12家企业作为试点对象。试点企业涉及包装印刷、日用陶瓷、工业涂装、石材加工等生产工艺简单、环境影响较小的企业。试点工作简化了清洁生产审核的七个流程,有效提升小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效率。

三是开展整体审核模式试点。为解决传统清洁生产效率问题,促进清洁生产进一步提质增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石狮市政府积极谋划推进石狮市大堡集控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工作,该项目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通过清洁生产创新审核,建立了大堡集控区清洁生产创新审核数据库,编制了《石狮市纺织印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管理办法》《石狮市五金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清洁生产审核创新管理办法和审核指南,形成了系统化、规模化的新型审核模式。该试点工作的成功开展,有效提升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清洁生产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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