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以“五字诀”深入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
时间:2023-11-08 20:47 来源:生态环境部 阅读人数: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党、严、民、立、新”五字诀深入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切实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

一、“党”字当头,强化政治练兵

深化党建与执法融合。坚持党建与执法同部署、同落实,通过组织学习和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初心和使命,增强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新跨越提供了可靠的思想基础和保障。县域间交叉联合执法期间,成立县域间交叉联合执法临时党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对生态环保交叉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的全覆盖。深化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落实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等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队列训练,切实锻炼执法队伍能力,充分展现铁军形象。深化技能竞赛机制。将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市级执法技能竞赛深度融合,选拔业务骨干参加省级竞赛,屡获佳绩,以竞赛引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传承红色基因,勇担时代使命。

二、“严”字着力,抓好实战练兵

坚持精准执法。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非现场执法手段、网格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勤查重罚及错时执法力度,每年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数及五类重点案件数均位居全省第一。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联合公检法机关开展“清水蓝天”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危废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城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噪声投诉量同比下降8.6%。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水电站下泄流量专项行动,加大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点位的查处力度,检查水电站1033座次,查处逾期未整改水电站21座,实现对辖区水电站的全覆盖检查;多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敏感点位摸排和常态化整治、港口码头执法检查、海上执法检查等涉海环境问题检查。强化县域间交叉执法。建立县域间交叉执法制度和人员交叉执法库,按照“交叉区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属地回避”的原则,每季度开展县域间生态环境交叉联合执法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执法质量,避免“熟人经济”、“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三、“民”字为本,坚持服务练兵

推行差异化监管。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出台《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22项)、《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4项)、《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对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符合减轻、从轻裁量的处罚情形依规进行办理。实施处罚信用修复。积极探索研究、改革创新发布《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暂行规定》,建立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企业提供了信用修复机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该项工作被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行文推广。实施精准监督帮扶。开展“送法入企”,通过一证式扫描、一封信告知、一堂课宣讲,推进面对面、点对点普法。针对石油化工、铸造、染整、皮革、电镀、建陶、造纸、树脂、制鞋、建筑石材、畜禽养殖等十一个行业开展监督帮扶,以行业为单位逐一制定监督帮扶工作方案。按照“属地全面排查、市级交叉帮扶”的原则,帮扶重点行业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立”字埋根,促进规范练兵

完善履职责任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履职评估,出台《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履职行为细则(试行)》,规范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履职行为。通过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履职评估办法(试行)》《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履职评估细则(试行)》,实现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履职效能的科学量化评价,将执法履职评估结果应用于各项执法工作的推优评先中,有效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严格落实优化执法方式九大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并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切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五、“新”字融合,借力科技练兵

打造智能执法体系。积极探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执法模式,形成自动监测、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多数据融合应用的智能执法体系。通过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智能用电数据等高科技手段,锁定违法排污企业,缩小现场摸排范围。借力新式执法装备。组织执法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训,提升执法人员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充分运用走航车、无人机、红外热成像仪、VOCs气体监测仪、暗管探测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等执法辅助设备,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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