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25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明义带队前往泉州市泉港区,向基层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调研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核查工作。
24日上午,陈明义一行深入福建省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察看了企业的原辅材料区、生产区、产品储罐区和污水处理厂等设备管道物料清除、污染物清理工作,深入了解设备管道物料清除方案、清除物料数量及去向等情况。陈明义强调,属地政府及企业要深化思想认识,落实落细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
24日下午,陈明义一行分别来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福建百宏石化有限公司,向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场察看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同时就企业新污染物排放及管控情况进行了调研交流。
25日上午,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座谈会在泉港召开。会议听取了泉港区政府和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泉州市及泉港区有关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和泉州市化学化工学会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等单位代表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陈明义强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规律,立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将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完善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行业绿色升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高质量建设“美丽福建”,用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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