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37件均已办结)
时间:2017-06-02 08:43 阅读人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7431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内坑潘厝村山上屠牛场,内脏、粪便随意堆放,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其他

2017年5月6日,晋江市商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公司、内坑镇政府对该屠宰场未完善环保、农业手续等违法行为,责令停业整顿,并切断生产用电,拆除用电计量箱电缆。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商务局、农业局、公安局、环保局、内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屠宰场己停业,用电变压器上计量器电缆均拆除,无营业迹象;场内地板干燥,无血迹,未发现宰杀迹象,未发现内脏、粪便随意丢放现象。 

不属实

(一)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商务局、农业局、环保局进一步封锁该屠宰厂区出入门,并予以强制停水。
(二)晋江市食品公司将每天派人至少巡查一次,督促该屠宰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防止其取得合法手续前擅自投入营业。
(三)加快推动泉州市肉品加工厂建设,待泉州市肉品加工厂建成投产后进行搬迁。 

 

2

7435

投诉人反映:1.晋江市内坑后山村村委会边上富山通养殖场,臭气扰民;2.永和镇几十家塑料造粒厂,夜间排放废气、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一)关于“晋江市内坑后山村村委会边上富山通养殖场,臭气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内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活禽调运临时中转站现场存放从漳州市调运来的鸭约1200羽、鹅170羽,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中转站属于开放式圈养,有定期对场地进行消毒,有消毒记录,活体运输时经过村道,有轻微异味。
(二)关于“永和镇几十家塑料造粒厂,夜间排放废气、臭气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永和镇政府联合进行排查。
因晋江市永和镇村落多(24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土地面积广(面积约50平方公里);被投诉的“永和镇几十家塑料造粒厂”,投诉范围广泛,没有具体地址或企业名称等信息可供开展有针对性地精准执法,晋江市重点针对已办理环保等审批手续的5家塑料造粒厂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时,上述5家塑料造粒厂均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经查阅近期废气检测报告,均能达标排放。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永和镇政府对2013年以来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罚过的32家非法塑料造粒加工点逐一进行回访,这32家非法塑料造粒加工点均处于停产状态。从查处情况看,非法塑料造粒加工点具有占地面积少,生产设备简陋,隐蔽性强等特点,部分群众受经济利益驱动,采取打游击、隐蔽化等方式游离于监管之外。 

部分属实

(一)关于“富山通养殖场”。晋江市农业局、内坑镇政府责令业主朱民星加强周围环境卫生整治,并进行停业整顿。业主承诺一天内将全部清空存栏活禽,并在找到合适场所前将不再调运活禽。2017年5月26日回访检查时,存栏活禽已清空完毕,周边环境卫生已进行整治。
(二)关于“永和镇几十家塑料造粒厂”。晋江市永和镇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一是对已完善手续的5家塑料造粒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针对被投诉问题进行长期跟踪排查,对已立案查处的32家非法塑料造粒加工点加强巡查,防治回潮生产;同时对新发现的非法塑料造粒加工点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3

7440

投诉人反映: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上湖瑞士餐具消毒厂污水直排、臭气扰民、蚊蝇孳生。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5日晚19:00,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自4月份停产至今,无餐厨废弃物堆积,无蚊蝇孳生现象,无明显异味;地面和室内排水沟表面干燥,未发现废水排放现象。 

不属实

2017年5月25日,因选址不合理且未配套完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安溪县湖头镇政府协调供电公司切断该中心生产用电,责令其停产搬迁并清理环境。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4

744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霞米镇宝莲中学门口偏西200多米的洪茂生石材加工厂,噪声、扬尘扰民。 

泉州

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巡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立即协调供电公司切断该厂生产用电。
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自2017年5月11日被责令停产至今。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厂停产关闭到位,一旦发现其擅自投入生产,及时依法查处。 

 

5

744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通港路苍霞村,福建建桥建材有限公司夜间偷偷洗砂,污水污泥直排该企业背后的山上水渠,污染农田。上次投诉处理后,该企业至今夜间仍在偷偷生产。诉求:拆除设备,杜绝隐患。 

泉州

2017年5月20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张坂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混凝土搅拌系统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正在运行,主要生产设备未超出环评批复范围,但生产线搅拌楼未实行全封闭生产,除尘降噪措施不到位,清洗废水未进入沉淀池集中处理。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环境委托海峡检测公司对现场的废水、粉尘、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闽海峡环检[2017]第05101)。2017年5月21日,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加快绿色搅拌站建设,落实防尘、降噪、排水措施(泉台管建执法〔2017〕02号)。2017年5月23月,针对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行为,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泉台管环限改字〔2017〕23号),并立案罚款3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8号)。2017年5月25日下午,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张坂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公司旁水渠在公司上部,且落差较大,若排水需使用抽水机向上排出,与现实不符。 

不属实

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张坂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停产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

744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东垵村旧东垵小学旁,未知名修车厂,无证经营,汽油、机油污染严重。石狮市鸿山镇华宝漂染厂,废气扰民。大宝发电厂2个烟囱废气,扬尘扰民。

泉州

水、大气、扬尘

(一)关于“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东垵村旧东垵小学旁,未知名修车厂,无证经营,汽油、机油污染严重”问题
1.关于“未知名修车厂,无证经营”问题
石狮市茂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己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收购堆放废旧金属(废铁皮、废门窗、废车架等),仅进行简单废旧金属切割、压块打包加工,未发现存在汽车维修行为。
2.关于“汽油、机油污染严重”问题
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废铁→筛选→剪切→压块→成品,生产过程中未产生汽油、机油。
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非法占地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地上堆放物进行搬迁(狮国土停通NO.151180),同日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退还占用的位于蚶江镇东垵村的6.92亩土地,限期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2017028)。
2017年5月20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罚款3.435万元(狮环保责改字〔2017〕35号、狮环罚告字〔2017〕54号)。
2017年5月22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蚶江镇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该公司场地内临时搭盖,同时责令10日内将场地内集装箱搬离并恢复原貌。
2017年5月25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蚶江镇人民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汽油、机油直接排放行为,该公司正在搬迁,原堆积废旧金属己清理大半。
(二)关于“石狮市鸿山镇华宝漂染厂,废气扰民”问题
石狮市华宝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使用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低压、中压蒸汽作为生产热源,生产废气主要为涂层工艺废气及定型机工艺废气。该公司共有4条涂层生产线,涂层生产线前段使用油性涂料,油性涂料使用甲苯作为溶剂,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甲苯回收装置,甲苯回收后可重复使用;后段使用水性涂料,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该公司共有开幅定型机49台、圆筒定型机6台、烘干机4台,己完成定型机尾气处理设施的安装,并于2017年4月27日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达到石狮市地方排放限值要求(劲安〔2017〕第042713号、042411号、042514号)。
2017年5月25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祥芝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一、二、三厂定型机均正在运行,配套的14套尾气净化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一厂涂层车间内4条涂层生产线仅1条在生产(2条己报废无法运行,1条停运备用),配套的甲苯回收装置正在运行。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5月25日至27日对石狮市华宝集团有限公司甲苯回收装置尾气、定型机尾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尚未出具,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依据监测报告结果及时进行处理。
(三)关于“大宝发电厂2个烟囱废气,扬尘扰民”问题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个烟囱,均为80米高;2个为混凝土材质,已于2015年停用至今(综合升级改造前使用),1个为综合升级改造时新建钢制烟囱,为目前唯一在用烟囱。
2017年5月25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4#炉停运检修,1#、2#炉正在拆除(于2015年停用至今),3#、5#炉正在运行,配套的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口处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正常运行,现场检查企业生产负荷、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与其自动监控设施显示的数据变化存在相关性。当天下午16时30分,查阅福建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SO2、NOX、烟尘自动监测数据分别为56.77mg/m3、84.90 mg/m3、2.06 mg/m3(排放标准SO2≤100 mg/m3、NOX≤100 mg/m3、烟尘≤30 mg/m3),查阅其它时段均未发现超标排放的情况。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狮环站监[2017]气JD019号)。
该公司原料煤经遮盖后通过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至厂内,厂区内配套建设有全封闭储煤仓和输煤走廊;原料煤通过输煤走廊内输送带输送至各个锅炉机组煤仓备用,全程全封闭,并在输送带转运环节配套有袋式除尘器。锅炉除尘产生的煤灰通过管道输送至专用储灰仓中,并配有布袋除尘器,锅炉炉渣通过封闭式输渣系统输送至专用煤渣仓中,转运时,通过斗式卸料口直接卸进封闭罐车运走;脱硫石膏亦建设有专用贮存场所。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现场监测(狮环站监[2017]气JDH002号),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值(1mg/m3)。 

部分属实

(一)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对石狮市茂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后督查,确保该公司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恢复土地原状。
(二)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祥芝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对石狮市华宝集团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三)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对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管,要求其加强环保管理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外排烟气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厂区的扬尘管理工作,加强运煤车辆进出厂区及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的收集贮存转运管理,避免煤粉等扬尘影响。 

 

7

745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赤岭村金文山,泉州市南益发泡沫制品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废气未经处理,臭气刺鼻,白天停产,夜间偷偷生产,噪声扰民。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康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废气经1套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和双碱脱硫塔处理后沿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黑烟外排,现场无刺鼻臭气。南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7年3月21日对锅炉废气进行日常监督性监测,该公司SO2排放浓度217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NOx排放浓度234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烟尘排放浓度60.8mg/m3(排放标准值≤80mg/m3)(南环站督〔2017〕气7号),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康美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8

745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东岭镇赤石村顶湖宅水库,全镇垃圾堆放水库边。 

泉州

垃圾

2017年5月26日,惠安县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东岭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惠安县东岭镇赤石村赤石村顶湖宅废弃石窟原是石头山,建国初期有村民到该区域采石,1985年停止开采至今形成一个约1000㎡、深度为18米的废弃石窟。石窟周边树木杂草丛生,日常积水3-5米,无灌溉功能,周边平时有村民耕种,不时有儿童到此玩耍,存在很大安全隐患。2016年初,东岭镇政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经赤石村委会现场勘察、研究,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将该废弃石窟改建为全镇建筑渣土填埋场,利用村民农房改建、翻建剩余的建筑物对该石窟进行无公害回填处理,由赤石村委会进行管理,对全镇免费开放。 

不属实

惠安县东岭镇政府将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渣土填埋场管理:由赤石村委会负责组织人员、设备,对建筑渣土填埋场进行全面平整清理,对通道入口进行围护,设置告示牌,禁止随意倾倒;由赤石村委会负责加强每日巡查,完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对倾倒的建筑渣土进行平整清理;由东岭镇政府环境卫生考评中心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大投入,确保建筑渣土填埋场有效运转。 

 

9

74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湖兴路盈达汽修厂,喷漆臭气,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泉州

大气

(一)关于“喷漆臭气”问题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交通运输局、环保局、陈埭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中心正在营业,喷漆房未使用,喷漆工序未生产,喷漆房为密闭无尘施工车间,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问题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接到反映晋江市陈埭镇盈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废气扰民信访件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于2017年5月19日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7日,晋江市交通局对该中心未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问题,发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中心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571号、572号)。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环保局、交通局、电力公司、陈埭镇政府依法切断该中心生产用电,强制停产整改。
晋江市交通局、环保局、陈埭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中心停产整改到位,否则不得擅自恢复经营。 

 

10

7462

投诉人反映:安溪县尚卿乡新楼村祖庙附近洁心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污水直排农田、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

2017年5月25日,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尚卿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中心无生产迹象,地面和室内排水沟表面干燥,未见污水排放。 

不属实

2017年5月26日,因选址不合理且未配套完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安溪县尚卿乡政府协调供电公司切断该中心生产用电,责令其停产搬迁并清理环境。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11

747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三林村,林*养殖场,污水直排农田,影响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农田无法耕作,臭气熏天。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污水直排农田,影响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农田无法耕作”问题
该合作社生猪存栏量为636头,现场建有2个沼气池120m3和1个黑膜沼气池1200 m3,正在建设生化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后排入一土坑(约200㎡,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进行收集、沉淀后抽取至黑膜沼气池,再通过管道排放至附近水沟,现场没有发现污水直排农田。南安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取黑膜沼气池外排废水进行监测(南环站督[2017]水207号),COD 2140mg/L,NH3-N 246mg/L,未能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一级标准(COD≤400mg/L、NH3-N≤80mg/L)。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卫计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南安市卫计局以沿该合作社下游水沟两旁的井水为主要采样对象,共采取水样7份,对所采水样进行检测,结果为所有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
该合作社南面距离居民区仅约100米,现场有一定臭气。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责令该合作社立即停止排放废水违法行为。
(二)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合作社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37号)。
(三)南安市农业局、洪濑镇政府督促该合作社加快改造进度,2017年7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改造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逾期将依法予以关闭、拆除。 

 

12

748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湖肆村魁镇庙旁,尚洁净消毒配送中心周围臭气熏天,污水直排,污染村中水井,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5日晚,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湖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店无生产迹象,无餐厨废弃物堆积,无明显异味,无污水排放。 

不属实

2017年5月26日,因未配套完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安溪县湖头镇政府协调供电公司切断该店生产用电,责令其停产搬迁并清理环境。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13

7502

投诉人反映:惠安县涂寨镇钱芹村,蔬菜公司填河造田,堵塞河道,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河水黑臭。 

泉州

2017年5月26日,惠安县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涂寨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厦门市菁园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基地管理人员不足5人,均不常住,极少产生生活垃圾和污水,基地内灌溉设施齐全,未发现填河造田和堵塞河道现象。
(二)惠安绿信蔬菜基地
管理人员租住在坑南村村民民宅中,在陈芹村基地中除了温室大棚无任何生活设施,未发现填河造田和堵塞河道现象,基地内沟渠无黑臭水体。
经对2家蔬菜基地中间的城南工业区东环路续建工程进行勘察,该项目正在施工,施工沿线没有发现垃圾堆放、污水排放和黑臭水体等现象,施工现场没有堵塞渠道;对周边水系林辋溪陈芹段、林辋溪右岸外排洪沟和陈芹中沟排洪沟等溪渠进行勘察,都未发现黑臭水体和河道堵塞现象。 

不属实

惠安县政府将组织加强对上述2家蔬菜公司和城南工业区东环路续建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对林辋溪周边环境的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

7511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东石镇井林村开发区里面新村路31号旁边马路进去有家塑料清洗破碎制造塑料米的工厂,废水乱流、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环保局、东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回收站正在营业,堆场内存放收购来的废塑料,现场有两个工人正在对废塑料进行人工分拣。该回收站有一台破碎机和配套水池,但破碎机无生产迹象,设备布满灰尘,水池已拆除一面池壁,池底干涸无水迹,未发现塑料米生产设备和生产迹象。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东石镇政府责令该回收站停止营业,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因存放的废塑料较多,业主承诺于2017年6月15日前清理完毕,并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晋江市东石镇政府将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清理到位。 

 

15

75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南安一中北面500米,石材场非法开山炸石,噪声巨大,粉尘污染严重。 

泉州

噪声、大气

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国土局、美林街道办事联合现场检查,该项目用地正在进行土方施工、平整土地,未设置喷淋等防尘措施,噪声较大,存在扬尘现象。 

属实

(一)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科教中心项目办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科教中心项目办将对该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该项目整改到位、达到环保要求后方能开工建设。
(二)南安市国土局、美林街道办事处、科教中心项目办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项目开挖工程在审批范围内施工建设。

 

16

752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山河村下街30号,恩泰拉丝厂,无环评,污水直排,24小时噪声扰民,粉尘污染,曾在5月12号左右向督察组反映。 

泉州

其他、水、噪声、大气

(一)关于“无环评”问题
该厂于2016年10月12日通过洛江区环保局备案审批(泉洛环评备〔2016〕表6号)。
(二)关于“污水直排”问题
2017年5月12日,洛江区环保局、罗溪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无粉尘;拉丝工序中加入皂化液、肥皂水于机器中,起到防锈润滑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西北面肥皂水池旁墙壁有清洗地面废水渗透迹象。
2017年5月25日,洛江区环保局、罗溪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拉丝工序所需肥皂水池分别位于两个拉丝车间内,皂化液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厂车间围墙底部已经抹上水泥防渗漏,未发现该厂有污水外排外渗现象。
(三)关于“24小时噪声扰民”问题
该厂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拉丝、卷捆工艺产生的噪声,但夜间不生产。
(三)关于“粉尘污染”问题
该厂拉丝、卷捆工艺无粉尘产生。 

部分属实

洛江区环保局、罗溪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7

753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城东中骏世界城与星光耀广场之间,水沟污水直接排入大海,曾向丰泽区环保局反映,无处理。 

泉州

(一)关于“水沟污水直接排入大海”问题
2016年丰泽区已完成浔美渠清淤工程。
2017年5月25日以来,丰泽区环保局多次对浔美渠沿线华大街道新铺社区、南浦社区及城东街道浔美社区进行工业污染源排查,未发现有工业污水直排浔美渠现象。
(二)关于“曾向丰泽区环保局反映,无处理”问题
此前,丰泽区环保局未曾接到关于“水沟(浔美渠)污水直排入海”的投诉。 

不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定期开展浔美渠清淤和水面保洁工作,同时将其列入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把整治浔美渠(华园路段)污染问题和景观改造提升一并纳入南埔山片区改造规划,做好浔美渠(G324国道到东辅路段)南侧渠道建设与整治工作以及吴坝水库排洪渠整治。
丰泽区政府将深入推进中心市区黑臭水体及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有效提升环境能力建设和监管水平,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18

753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堂头村452号泉州锦盛轻工制品有限公司(324国道云盖寺旁),没有烟气处理设施,早晚排放黑烟,散发刺鼻恶心臭味;污水未经处理偷偷排放到村里的河溪里,影响周边用水。曾拨打12369热线。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2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洛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收利用,未发现外排,公司旁也未发现河流;喷塑车间两个生物质炉使用生物质燃料,用于烘干,生物质燃料所产生的烟气未经处理经二根约6米小烟囱直接排放,现场未发现黑烟,因烟道未设置检测口,未能检测。经委托福建省海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生活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5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责令该公司于6月25日前规范设置排放口和检测口,配套治理设施(泉台管环限改字〔2017〕24号),并就未规范设置排污口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排污口、检测口和排气口处置设施,罚款2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9号)。
(二)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洛阳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按时整改到位。 

 

19

754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台湾街,重庆牛哥酸辣粉、乐和快餐小炒两家餐饮店,油烟、污水直接排放,尤其是酸辣粉气味浓重。 

泉州

油烟、水

2017年5月25日,惠安县环保局、崇武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惠安县崇武续财小吃店,厨房清洗废水排入下水道,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三楼屋顶排放,西边墙壁设置1个排气扇。
(二)乐和快餐炒菜餐馆,厨房清洗废水排入下水道,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三楼屋顶排放。 

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对2家餐饮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惠安县崇武续财小吃店对排气扇窗口进行封闭,责令2家餐饮店在2017年6月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安装,逾期依法立案查处。 

 

20

7560

投诉人反映:位于晋江市安海镇赤店苏厝安海东连接线北100米处的坑边华昌农牧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4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外有一处用于发酵猪粪生产有机肥的空地上堆放着少量猪粪,由于近期正值夏季高温季节,养猪场存在一定异味。晋江市农业局、安海镇政府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将猪粪全部清理并全面消毒,增加生猪栏舍清洗次数,最大限度消除异味,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同时加快生猪处理进度,尽快关闭该养猪场。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农业局再次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已完成所有猪粪清理,已制定生猪活体减量计划,将2018年年底前实现关闭退出。该养猪场能繁母猪已由750头减少至530头,生猪存栏量由8500头减少到6100头,并已拆除两幢生猪栏舍1000㎡。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粪污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收集纳入污水管网排往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由于近年来养殖场周边新建民宅越靠越近,养猪场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晋江市农业局、安海镇政府将加大力度,跟踪督促该养猪场关闭退出进度,积极协助业主寻找生猪销售渠道。同时将会同晋江市环保局加强对该养猪场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产生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进行严格查处。 

 

21

7575

投诉人反映:惠安县辋川镇吹楼村塔埔村养猪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2017年4月22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惠环保罚字〔2017〕7号)。
2017年5月25日,惠安县环保局、农林局、辋川镇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正常经营,存栏生猪约1200头,猪圈采用人工清粪和水冲洗相结合方式进行清理,猪粪集中倒入猪圈发酵床发酵,发酵完送至有机肥厂,清洗废水进入364m3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污水池,部分提供给周边农田作为农肥,部分污水外排进入东侧池塘。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外排污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浓度(惠环监[2017]水第75号)。 

属实

(一)2017年5月27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20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40号)。
(二)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制定整改方案,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在未完成整改任务前降低养殖规模,并与附近蔬菜基地联系废水外运施肥。
(三)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2

7583

投诉人反映:位于鲤城区丰泽街名都大厦的骨之味火锅店,污染扰民。诉求:请查处。 

泉州

油烟

2017年5月25日下午,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餐厅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并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至餐厅东侧墙外,排烟口距地面约4米。因油烟排放管道直径较小,不具备监测条件,鲤城区环境监测站无法进行监测。2017年5月26日,该餐厅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保养。
该餐厅有安装油水分离器,餐厨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分离出的油脂由厦门洁绿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回收。 

部分属实

(一)鲤城区环保局责令该餐厅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油水分离器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而有效的运行;责令该餐厅2017年6月15日前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二)鲤城区环保局责令该餐厅2017年6月15日前对油烟排放管道整改,确保符合监测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开展油烟监测,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3

7587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九都镇隆鹰有限公司利用耕地建厂破坏生态,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生态

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九都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利用耕地建厂破坏生态”问题
该公司于2003年建成,有办理用地手续(南国用(籍)字第18930572号、南政集建(93)字第1893517号、南国用(籍)字第00020088号、南国用(籍)第00030592号),用地面积共计24.83亩。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新建厂房,未发现利用耕地建厂。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问题
该公司检查时正在生产,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配套建设生化处理设施1套(处理能力60t/d),处理后排入周边环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该公司无锅炉)经收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九都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4

7588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九都镇山美水库周边村将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水库中。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垃圾

2017年5月26日,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现场检查,九都镇山美水库沿岸村落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大量堆放或入库现象,但在彭林村陈后角自然村和新峰村人工湿地工程边发现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彭林村陈后角自然村有部分建筑垃圾,新峰村人工湿地旁有一件焚烧未完的旧棉被、少量旧衣物和两个铁制焚经炉。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立即告知九都镇政府,并配合九都镇政府将两处垃圾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一)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将持续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垃圾未按要求处置,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处理。
(二)南安市九都镇政府严格监督保洁公司按合同要求做好垃圾收集转运,督促各村加强卫生管理,及时保洁,做到日产日清,水库周边保洁到位,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强建筑垃圾的清理。
(三)南安市九都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沿库区村庄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环境卫生意识,严禁将生活垃圾扔进水库。
(四)南安市市政局、九都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垃圾未按要求处置,及时严肃查处。 

 

25

7589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蓬华镇香草世界为开发旅游,大量毁林,生态破坏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生态

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林业局、旅游局、蓬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天柱山风景区主要向蓬岛村、黎明村租赁集体土地,以种植樱花、杜鹃、薰衣草和银杏等林木花草为主,发展生态休闲旅游。目前该风景区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经核对林业基本图,该项目大部分位于林地范围内,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现场未发现施工建设及砍伐林木情况。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林业局依法组织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进行鉴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二)南安市林业局、旅游局、蓬华镇政府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完善各项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建设经营。 

 

26

7615

投诉人反映:丰泽区北峰群山社区山院有个鼎鑫工艺品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25日,丰泽区环保局、北峰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喷漆工序配套水淋防尘设施;洗坯车间配套沉淀池3个,洗坯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社区污水管网;磨底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收集箱定期清理,彩绘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外排。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7日,丰泽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泉丰环罚告字〔2017〕16号)。
丰泽区政府将发挥街道、社区三、四级环保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对该公司的跟踪督促,同时也将对辖区污染源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严禁环境污染扰民,切实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27

7625

投诉人反映:泉州安溪县官桥镇吾宗村村民陈*森、陈*生等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建造了养猪场、养羊场,并不断扩大规模,造成下游碧一、碧二村的水源污染,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和生产,诉求给予取缔。 

泉州

2017年5月26日,安溪县环保局、农茶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建造了养猪场、养羊场”问题
陈水森养殖户饲养生猪92头、山羊18只;陈天生养殖户饲养生猪55头(包括2窝断奶仔猪30头),属于农村散养户,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关于“不断扩大规模”问题
陈水森、陈天生养殖户在现址建成猪舍后,未再新建猪舍。
(三)关于“造成下游碧一、碧二村的水源污染,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和生产”问题
陈水森、陈天生养殖户所在位置周围有大片茶园和山林,未发现溪流,且周边水平位置约100米处仅有2户村居。同时陈水森、陈天生养殖户建有沼气池(合计55 m3,经计算足够消纳猪舍粪污),但未配套沼液储存池、管道等治污设施。陈水森养殖户猪舍卫生较差,有少量污水流至周边茶园。陈水森养殖户、陈天生养殖户利用周边大片茶园,通过种养结合方式可以实现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6日,安溪县官桥镇政府责令陈水森、陈天生养殖户6月26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改造,逾期将依法关闭拆除。 

 

28

7635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向阳乡卓厝村恒盛生态园公司污水池没有做防渗设施,影响了地下水水质。 

泉州

2017年5月9日、25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向阳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猪舍大多为半漏缝地面,配套建设有大型黑膜沼气池1座(容积约3万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套,生化处理设施1套、去浮机1套、挤压机1台、氧化塘2座(1座约12万立方米、1座约1.5万立方米)。处理工艺为养殖废水→沉淀池→固液分离→沼气处理→沉淀池→生化处理→气浮机→曝气→抽至氧化塘→冲洗猪圈。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水池配套防渗措施,养殖废水处理后抽至氧化塘,用于冲洗猪舍,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氧化塘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氧化塘废水COD148mg/L,达标灌溉(灌溉标准COD≤200mg/L);同日,南安市卫计局在该公司厂区(井深约145米)、宿舍区(井深约120米)共采井水2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耗氧量、硝酸盐氮、氨氮、亚硝酸盐均合格。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向阳乡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控养殖规模,严防污水未经处理或超标排放。
(二)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组织对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进行综合评估、优化,进一步提升粪污处理水平。

 

29

7637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市内坑街晋菲华侨城小区东北纸箱加工厂名为华源纸业,常在夜间生产,噪声很大,影响居民的生活。 

泉州

噪声

2015年7月2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建成4400型造纸生产线1条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罚款16万元(晋环罚字〔2015〕第141号、142号)。2017年1月10日,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纸扩建项目未通过环保违规项目清理备案,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内坑镇政府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拆除计量箱所有电缆共计18条。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经信局、环保局、内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没有任何人员,造纸生产线干燥无水迹,锅炉炉体内无煤渣,3台500KVA变压器上计量器电缆均被拆除,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将加强该公司跟踪检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30

7644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市池灶镇车厝村有家高建混凝土搅拌站长期排放粉尘污染环境。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住建局、西园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该生产项目东西南三面5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住宅,北面属厂房,离居民距离较近。项目现场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办理材料登记生产设备一致,同时配套建设有污水沉淀池,搅拌机、运输车清洗水以及混凝土作业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生产工艺用水。该项目粉尘问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生产线搅拌楼、骨料仓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投料、计量、搅拌过程中产生粉尘;二是该公司建设项目外围空地砌有围墙,但仍存在少量渣土,且地面未硬化;三是露天堆放骨料(砂、石子)未覆盖,运输车辆进出可能引起扬尘。现场检查时,由于没有运输车辆进出,渣土堆放也较少,现场无明显扬尘现象。由于现场检查时企业没在生产,无法进行粉尘监测。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10日—13日期间,每日不定时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晋江市西园街道办事处查询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用户编号:7522581736)2017年5月8日—13日用电量22度。晋江市住建局查询高建混凝土公司搅拌站中控系统,系统显示2017年5月9日至今未有生产记录。该公司2017年5月9日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2017年5月14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再次现场检查,渣土已全部清理,沙、石子堆场已增设喷淋防尘系统并覆盖网布,搅拌站正着手打基础进行封闭式施工。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露天堆放骨料已基本采取覆盖措施,生产线搅拌楼封闭已在施工基础地梁,但骨料仓封闭设施尚未施工,经查询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晋江市高建商品混凝土(用户编号:7522581736)5月14日-5月24日的用电量约38度。综上,该公司5月9日至今未有生产用电迹象。 

不属实

(一)晋江市住建局责令该公司按照《福建省绿色搅拌站建设示范图集》要求,落实绿色搅拌站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防尘降尘措施,强化生产过程水泥、粉煤灰贮存罐以及输送设备管理,杜绝发生跑、冒、漏现象;组织整改堆放砂石料场,实施喷水防尘措施,同时对渣土堆放场采取封闭、地面硬化等“三防”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二)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该公司一旦恢复生产,立即组织对其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存在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重查处。

 

31

7646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石井前坂宏昌养猪场、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养猪场污水直排水库污染环境。 

泉州

(一)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猪舍12栋(约6000平方米),生猪存栏数2408头(母猪300头、公猪8头、商品猪2100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该公司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同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11.19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1号)。同时,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清栏,待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正在进行清栏,生猪存栏数已由5月10日的2408头减至1467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生猪存栏数已减至1082头。
(二)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猪舍18栋,生猪存栏数1600头(母猪450头、猪苗1150头),生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流入生化池,然后排至自行挖掘的开放式沉淀池。南安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2970mg/l,NH3-N浓度为398mg/l(南环站督〔2017〕163号),超标排放(排放标准COD≤400mg/L、NH3-N≤80mg/L)。同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以及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超标外排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231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0号),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同时,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清栏,待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及标准化改造升级。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标准化改造升级,生化设施未正常运行,生猪存栏数已由5月10日的1600头减至962头。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标准化改造升级,生化设施未正常运行,生猪存栏数已减至850头。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6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上述2家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浇灌,不得外排。
(二)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上述2家公司按时清栏整改,逾期将依法予以强制清栏关闭。

 

32

7648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水头镇星辉村养牛场,露天晒粪臭不可闻,污水直排农田,污染环境。 

泉州

2017年5月3日、25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殖场现有牛舍3幢,占地面积约4000m2,存栏肉牛约380头,生产设备为破碎机1台,晒粪场占地面积约6000m2。
(一)关于“露天晒粪臭不可闻”问题
该养殖场晒粪场露天作业,产生的臭味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2017年5月3日,南安市农业局责令该养殖场按照南政办〔2017〕19号文件要求加快提升改造,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对废水、废气进行整改,并报环保部门“三同时”竣工验收。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养殖场停止露天晒场,并对其露天晒场及未通过竣工验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8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80号)。2017年5月6日回访,该养殖场露天晒场已停止使用。
(二)关于“污水直排农田,污染环境”问题
2017年5月3日检查时,该养殖场废水经一套简易沉淀池(约800立方米)沉淀后,用于灌溉周边果林和牧草,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2017年5月25日检查时,该养殖场沼气池正在铺设黑膜,养殖废水收集到过滤储液池,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 

不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养殖场加快提升改造,并逐步削减存栏量至环评审批规模,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对废水、废气进行整改,并申请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
(二)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水头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养殖场露天晒场不再使用。 

 

33

765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有个生猪屠宰场,臭气熏天,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其他 

2017年5月10日,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泉秀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厂装卸、屠宰生猪过程中产生臭气、猪叫声,影响周边环境。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泉秀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厂对生猪屠宰猪叫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改变原来市场24小时开放和场外检疫进场的做法,活猪检验的时间改为较灵活的整车先进场后检疫,杜绝午间及夜间赶猪卸猪噪音;二是改变抓猪屠宰形式,将原来徒手抓猪改为铁钩钩住猪口腔部位的方法等多项措施,把宰猪噪声降到最低程度;三是对屠宰车间加装降噪隔音围栏板,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四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增加冲洗频次,减轻臭味;五是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积极理顺周边关系,尽量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17年5月12日、25日,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泉秀街道办事处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已对噪音扰民的情况整改落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屠宰车间使用降噪隔音围栏进行封闭维护,同时对赶猪、卸猪及屠宰方式进行改进,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017年5月21日,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泉秀街道办事处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生猪屠宰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统一进入处理规模为80吨/天的生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外排,外排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汇入宝洲污水处理厂。丰泽区环保局现场对外其外排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泉丰环监〔2017〕水第31号)。 

不属实

泉州市食品公司肉联厂在屠宰生猪过程中难以避免产生一定程度的猪叫声,丰泽区环保局要求泉州市食品公司肉联厂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猪叫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丰泽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泉州市食品公司肉联厂的跟踪督查,同时对辖区其它肉品加工点进行摸排,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卫生管理,避免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34

7652

投诉人反映:泉州安溪县的福建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县龙门中泉制釉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安溪新安宝利隆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鑫盛晖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安溪佳胜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都在使用高污染的燃料。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9日、26日,安溪县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镇、魁斗镇、龙门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福建省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禁燃区内,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大豆多糖项目(二期工程)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于建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违规项目备案,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共有2台锅炉,均已停用,未发现煤等高污染燃料。该公司正在筹备搬迁,计划搬迁至南翼新城塘垅片区WB-1地块,福建味博生物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于2017年4月19日向安溪县环保局报批环评手续,目前处于公示期。
(二)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禁燃区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一台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锅炉废气配套“除尘室+水膜除尘+碱法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5月4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安环检〔2017〕监47号)。
(三)福建安溪佳胜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禁燃区内。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1台小型燃煤锅炉已停用,改用电蒸汽发生器。锅炉技改项目(燃煤锅炉改用燃生物质颗粒炉)正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四)福建省安溪龙门中泉制釉有限公司
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4台燃煤热风炉(3用1备),两台热风炉正在使用,一台热风炉因故障正在检修中,使用煤作为燃料;废气分别配套三套“除尘室+水膜除尘+碱法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6年5月6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污染物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五)安溪县新安宝利隆包装有限公司
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现场检查有1台锅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双碱脱硫”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3月30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安环检〔2017〕委10号)。
(六)福建安溪鑫盛晖工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共有2台锅炉,其中1台已停用(烟囱已切断),使用煤作燃料,燃煤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5月9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安环检〔2017〕监50号)。

部分属实

安溪县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禁燃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全部停用、拆除。同时,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35

7658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丰洲镇后田渠边动车桥下有几家石板材厂,常在夜间生产,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14日,南安市环保局、丰州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上述4家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南安市环保局责令4家公司进一步完善生产车间抑尘和隔音防护设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时清扫厂区地面粉尘、保持厂区干净整洁,确保各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17年5月19日夜间、5月25日,南安市环保局、丰州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上述4家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经信局、丰州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企业恢复生产立即开展全面检查监测,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6

767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苍霞村,大面积开山取石,破坏植被。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3日、12日、2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张坂镇政府现场检查,广华公司竞得的苍霞矿区处于筹建状态,并未正式投产。苍霞村-北蔗村所属苦堤山,发现有较大被破坏的林地5处,一处系广华矿业公司平整用于放置机械的场地,另4处系当地群众私自毁坏。5处均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证,涉及总面积约40亩。 

属实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林业部门)组织对破坏林地行为进行鉴定并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全区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辖区内的山地林地巡查,及时制止毁林开山现象。 

 

37

767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办事处世贸御龙湾湖心岛1、2、3、4号楼,靠近沈海高速,噪声昼夜不停,希望安装隔音设施。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22日,晋江市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于1997年12月建成通车,起于泉州(西福)终于厦门(杏林),全长81.895公里,途经泉州市区、晋江、南安等地,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晋江世茂御龙湾小区于2011年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建成交付业主使用。因晋江世茂御龙湾小区与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相邻路段全长2.2公里且距离较近,高速公路噪音对小区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及业主诉求在高速公路途经段建设隔音墙(板)。房地产开发商曾承诺业主将投资建设隔音设施,并于2014年6月商请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因隶属关系、资金及建设等问题,多次协调未果。
2017年5月25日,晋江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再次现场调查处理,但因隶属关系、资金及建设程序问题,协调未果。 

属实

(一)鉴于沈海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于1997年且已通过环评验收,而晋江世茂御龙湾小区于2011年才开工建设。晋江世茂御龙湾小区建设远在沈海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之后,小区开发建设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噪音影响,采取退让高速公路足够距离或其它措施投入来规避。鉴于目前现实状况,该路段2.2公里须设立隔音墙(板),其建设维护资金应由晋江世茂御龙湾小区投资建设方泉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二)考虑到高速公路运营安全,该路段2.2公里隔音墙(板)建设维护由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公司负责实施。
(三)经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公司、泉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口头协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公司同意1个月内向晋江世茂御龙湾小区投资建设方泉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三个按国家标准设计的建设及后期维护方案(包括费用)给泉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选择其一。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公司承诺待泉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及维护资金到位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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