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45件均已办结)
时间:2017-05-27 13:49 阅读人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45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长坑乡文坪村与福春村交界处的道路,未知名碎石场,无任何手续,泥浆污水直排村小溪,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其他

(一)关于“无任何手续”问题
2017年5月18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长坑乡政府现场检查,该项目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未发现非法采矿行为。
(二)关于“泥浆污水直排村小溪,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长坑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项目工程距文坪村最近房屋约3.2公里,距福春村最近房屋3.2公里,前后荒无人烟,小溪流水质清澈、溪底砾石清晰可见,不存在泥浆污水直排小溪、噪声扰民的现象。 

不属实 

(一)安溪县政府已责成长坑乡政府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
(二)安溪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

 545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长坑乡:1.月眉村、扶地村与槐石村三村交界处,水库旁边陈*平沙场,随意挖山取土,泥浆废水排入水库、农民茶园,导致水库里淤泥堆积,溢满道路,无法灌溉农田。2.长坑乡华美村308省道边上(进去玉美村路口),未知名洗沙场,占地100多亩农田,泥浆污水直排道路。 

泉州

水、生态 

(一)月眉村、扶地村与槐石村三村交界处,水库旁边陈*平沙场
2017年5月17日、20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农茶局、环保局、水利局、长坑乡人民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随意挖山取土”问题
现场实为小规模的临时渣土堆场。安溪县长坑乡政府对辖区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开山挖土现象。
2.关于“泥浆废水排入水库”问题
现场未发现洗沙设备及洗沙行为,未发现污水排入水库的情况。
3.关于“泥浆废水排入农民茶园、无法灌溉农田”问题
该堆场周边没有农田,仅在其上部有少量茶园,未发现泥石污染迹象。
(二)长坑乡华美村308省道边上(进去玉美村路口)未知名洗沙场
2017年5月18日,安溪县水利局、环保局、长坑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农茶局、水利局、长坑乡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洗沙机具设备,未发现洗沙行为,排水涵洞现场清晰,未发现污水乱排迹象,不存在生态破坏现象和占用农田问题。 

 不属实

安溪县政府已责成长坑乡政府持续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建筑渣土排放,坚决遏制非法洗沙行为;加强对该堰塞湖填埋场的巡查监管,保障省道308线的路基安全,加强填埋场的管护,杜绝生态破坏现象发生。 

 

3

5459 

投诉人反映:1.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剑斗村跟羊山村交界处兴鑫采石场,离居民区仅200米,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扬尘扰民,污水排放农田、茶田;2.感德镇大格村附近高速公路桥底采石场,扬尘扰民。 

泉州

水、扬尘、其他 

(一)兴鑫采石场
2017年5月18日、20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剑斗镇政府2次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问题
该采石场环保审批手续完整,环评文件于2008年2月通过安溪县环保局审批(安环审〔2008〕第052号),2012年3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安环验报 〔2012〕007号),列为剑斗至福斗公路提级改造工程项目石料专供点后,开采地点及工艺未发生变化。
2.关于“扬尘扰民,污水排放农田、茶田”问题
该采石场有配套洒水设备,聘请专人清扫道路,路面基本保持清洁。该采石场距居民区较远(外沿约300米范围内无民房居住),未产生噪声、粉尘污染。项目生产过程没有废水产生,检查时未发现废水排放农田、茶田的情况,周边农作物未发现污染情况。
(二)感德镇大格村附近高速公路桥底采石场
2017年5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交办与该单位有关的信访事项(第二十三批4955号),诉求基本一致。
2017年5月18日、20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剑斗镇人民政府2次联合现场检查。该采石场的所有石料为莆永高速施工单位遗留,莆永高速全线通车后,业主王连祥只对剩余的石子进行出售及管理,并未从事石子破碎活动。目前该采石场已经荒废,只剩余部分用于生产的破碎机器及莆永高速遗留的石渣。该采石场的破碎机械已破旧生锈、没有生产迹象。2017年5月18日,感德镇政府责令业主王连祥立即拆除破碎设备及清除石渣,并在拆除后对该采石场周围环境进行治理绿化,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防止造成粉尘二次污染。当日,该采石场完成拆除破碎设备及清除石渣。 

 不属实

安溪县政府已督促剑斗镇政府加强对兴鑫采石场的监督管理,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规范作业,确保项目建设石料需求,工程结束后立即关闭,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4

546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公园,广场舞高音喇叭噪声影响周边扰民(全天),已反映多次,但现象反复出现。 

泉州

 噪声

2016年5月26日以来,丰泽区针对刺桐公园噪声扰民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劝止音响声音过大的跳舞群体,由民警对噪音明显超标的群体进行警告,有效规范活动秩序,减少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16年6月3日,丰泽区人民政府召集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刺桐公园主管部门)及刺桐公园管理处、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及丰泽派出所、丰泽街道办事处、东涂社区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形成《关于刺桐公园噪声污染专题会议纪要》(〔2016〕49号),成立以丰泽街道办事处牵头,多部门共同配合的噪声整治工作组,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丰泽区通过对刺桐公园及周边的广场舞、室外唱歌场所调查摸底,共排查出活动群体11队,并立即组织周边居民小区业主、广场舞群体代表等召开协调会,对跳舞的地点、时间及音乐音量控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同时,向参与跳广场舞、室外唱歌的群众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7年4月27日,丰泽区人民政府召集丰泽公安分局、丰泽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刺桐公园噪声综合整治的措施。当晚,丰泽街道办事处组织派出所民警、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城管队员、巡防队员到公园开展整治统一行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各室外唱歌、广场舞等群体负责人与组织者均表示立即改正,并主动将音响音量调低,减小音乐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经过连日的整治,刺桐公园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得以明显改善。自2017年5月10日起,丰泽区人民政府持续加强对刺桐公园噪声长效整治,调整对刺桐公园的巡查时间,每日早7:00至晚22:00对刺桐公园开展巡查,对室外唱歌、广场舞等噪音进行劝导制止。一是常态化综合巡查整治小组由派出所2人、公园管理处2人、东涂社区2人、公园侧经典名门小区业主代表2人组成,携带记录仪、分贝仪在公园及周边开展常态化驻点巡查,一经发现有轻微噪音的即行制止,没有超过的进行劝导。二是要求刺桐公园管理处需特别强调在公园大门入口及周边设置“关于噪音专项整治”和“广场舞活动晚上截止时间改为22:00,其音响音量不得大于55分贝”等温馨告示牌;印制宣传单分发各跳广场舞、唱歌团队伍相关噪音专项整治的温馨告示说明。三是由公安部门对屡劝不止、群众反复投诉、社会反映强烈的情况依法处理。四是采取限区域、限时段、限设备、限音量的方法,合理划分公园活动区域,严格限制使用低音炮音响设备,要求音响音量不能大于55分贝。2017年5月19日,丰泽区人民政府再次对刺桐公园广场噪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连日的强制整治,刺桐公园噪声已得到明显改善,广场舞活动各团队均积极配合整治,走访周边小区业主均表示环境明显好转。 

 属实

(一)丰泽区丰泽街道办事处与丰泽公安分局将继续开展刺桐公园噪声污染常态化综合整治,加强对公园及周边广场舞(高音喇叭)、唱歌活动等常态化巡查,对轻微噪音及时劝导,对屡次教育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刺桐公园噪声扰民的问题。
(二)丰泽区人民政府将对中心市区公园、广场等户外活动场所加强巡查管控,提升环境噪声监管能力,改善中心市区人居环境。

 

5

 547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涂寨镇黄庄村竹田坑水库,政府承包给个人在水库养鱼,每天投放1000斤鱼饲料,水库水体变黄发臭。饭馆建在水库防泄口,饭馆生活污水直排水库边上农田。 

泉州

 水、其他

2017年5月19日,惠安县水利局、行政执法局、涂寨镇政府现场检查。
(一)关于“政府承包给个人在水库养鱼”问题
惠安县惠女水库管理局采取租赁形式出租竹田坑水库部分场地,于2013年11月与泉州骏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期20年,自2014年3月15日起至2034年3月14日止。
(二)关于“每天投放1000斤鱼饲料”问题
承包方确有在竹田坑水库水域内进行养殖,方式为自然放养,合同中有约定为保证水质纯净禁止投放化学饵料及污秽物。据水库管理员日常巡查未发现有违规投放饲料行为。
(三)关于“水库水体变黄发臭”问题
2017年3月1日,水库承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库水样进行监测,检测数据和现场观测结果显示水库水质未有明显变化。
(四)关于“饭馆建在水库防泄口,饭馆生活污水直排水库边上农田”问题
该饭馆建在大坝左坝肩山体靠近溢洪道周边,根据租赁合同显示,属于承包范围内,处于水库管理范围内,未对外营业,所产生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下游自建的三化厕内处理后外排,排出点在大坝下游溢洪道出口与自然溪床(有农田)衔接的位置。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4日,惠安县水利局制作询问笔录,目前正进一步查实,待查实后将进一步处理。
惠安县水利局、惠女水库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竹田坑水库的巡查监管、监测,及时查纠污染水库行为,确保水质符合规定要求。

 

6

 548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鲤景湾小区,周边水沟发臭,靠近新步村的道路建筑垃圾乱堆。 

泉州

 水、垃圾

2017年5月19日,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交通市政局、新延路项目指挥部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水沟发臭”问题
由于浮桥街道繁荣渠下游正在进行项目建设,鲤城区交通市政局在2016年11月对繁荣渠水位控制闸门进行拆除改造,造成水沟水位下降,水体流动不顺畅,也存在群众将垃圾投入水体产生水面漂浮垃圾问题。
(二)关于“建筑垃圾”问题
由于南益鲤景湾3期和卓辉金色外滩在2015年、2016年相继交房,业主陆续装修。两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和浮桥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协调在投诉地点作为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 

属实 

(一)2017年5月16日,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对投诉的问题水沟进行清理及漂浮物打捞,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2017年5月19日,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新延路项目指挥部、江滨社区居委会及两个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投诉地点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并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上的建筑垃圾每2天清理一次,同时劝导业主自觉将建筑垃圾入围。
(三)鲤城区市政交通局已在繁荣渠中段临时设立一处引水点,在新修水闸建好之前,可暂时解决水体发臭问题。
(四)鲤城区市政交通局已完成重建水闸建设项目的设计、预算,目前正进行招投标程序,预计6月上中旬进行建设施工。

 

7

549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仙仔村山上养猪场(养殖规模100-200头),臭气扰民、污水乱排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9日,泉港区环保局、农林水局、峰尾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未加盖,部分污水管道破裂导致储液池部分污水渗漏,沼液未输送到消纳地,养殖场内雨污未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导致养殖场内污水跑冒滴漏。 

属实 

泉港区峰尾镇政府已责令该养殖户在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清栏、拆除、关闭,不得复养,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拆除、关闭,同时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其按时清栏关闭。 

 

8

5499 

投诉人反映:福泉高速驿坂服务区B区,罗长高速连江服务区、厦漳高速漳浦服务区、福州市火车南站,麦当劳排污直接排入附近农田,福州汇达广场店油烟直排。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22日,泉港区环保局、涂岭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餐厅正在营业,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厨房废水先经滤水器的反冲排水管、隔油池过滤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而后用于周边山坡地及农田的浇灌使用。泉港区环保局当场对污水排放口现场取样,目前该水样正在监测分析中。 

 部分属实

泉港区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对该餐厅的环境监管,若监测结果超出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标准要求,及时依法查处。 

 

9

 550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南霞美村,联兴反光厂,排放刺鼻废气。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7日、19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热压机和热复合压花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晋江市环保局2017年5月18日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有机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闽科瑞[2017]第05171号)显示非甲烷总烃1.8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气达标排放。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0

 553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滨江福璟湾4号楼下,烤惑,油烟直排,客人喧哗噪声扰民。 

泉州

油烟 

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店2017年4月底试营业,食品加工处理区安装4台大型油烟净化器,但油烟排放口离外墙面较近。现场检查时,该店已购置排烟管,拟将油烟排放口接到离外墙面10米以上的防洪堤外。 

属实 

(一)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店暂停试营业,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开业。
(二)南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烧烤吧合法经营,防止油烟、噪声扰民。 

 

11

553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中山街多家工厂,排放污水入河,导致河水变红。 

泉州

 水

(一)关于“多家工厂,排放污水入河”问题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龙湖镇政府现场检查。
1.晋江市信诚化纤实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物化+生化,处理能力为600t/d)正在运行。该公司主要从事面料织造,主要生产设备有喷水织机200台(环评批复400台)、验布机4台、烘干蒸汽由信隆纺织提供,主要生产工艺为喷水织机织布,未设置漂染工艺,生产废水无明显颜色。2011年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晋环保20110347号),2011年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晋环保〔2011〕验110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350582-2015-000027,有效期至2020年2月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晋环监督监测水〔2017〕第278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排入阳溪。
2.晋江市远大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气浮+净化,处理能力为1000t/d)正在运行。该公司主要从事面料织造,主要生产设备有4t燃煤蒸汽锅炉1台、整经机3台、经轴架2套、浆纱机4套、并轴机4台、穿纵机28台、验布机19台、喷水织机台647台、烘干验布机3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喷水织机织布,未设置漂染工艺,生产废水无明显颜色。2012年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晋环保〔2012〕0038号),2012年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晋环保〔2012〕验028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350582-2015-000210,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0日)。2017年5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日常检查时,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晋环监督监测水〔2017〕第237号),监测结果显示废水达标排放。
3.晋江市食品公司龙湖牲畜屠宰场于2002年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晋环保20020611号),2006年通过晋江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晋环保〔2006〕验06号),已办理排污许可证(350582-2016-000160,有效期至2021年6月27日)。根据2016年12月27日晋江市农业局《晋江市食品公司龙湖牲畜屠宰场关闭公告》要求,该屠宰场于2017年1月1日起停产停业。现场检查时无营业迹象,无废水排放。
(二)关于“导致河水变红”问题
2017年5月19日现场检查时,中山街河道段面上、中、下游的水质较为清澈,未发现河水变红问题。 

不属实 

(一)晋江市环保局、龙湖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将加快推进阳溪截污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阳溪截污工程和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水流域质量,构建良好人居环境。 

 

12

554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蔡厝大队塔埔村刘*耀在民宅旁不到1米处的耕地上盖猪舍养猪,将近100只,臭味熏天,粪便污水流到农田。 

泉州

大气、土壤 

2017年5月19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户猪舍面积约200平方米,肉猪存栏数约50头、母猪4头,养殖过程产生的废水和猪粪等经13立方米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周边沉淀池(沉淀池不够规范),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据经营者介绍,周边村民会从沉淀池内抽取废水灌溉农田。养殖过程有产生一定的异味。 

属实 

惠安县螺阳镇政府责令该养猪户在2017年6月30日前清栏关闭,不得复养,同时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业主按时清栏关闭,逾期将依法强制清栏拆除关闭。 

 

13

 554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镇医院旁边有个垃圾场,臭气熏天,蚊虫丛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泉州

 垃圾

2017年5月16日、17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垃圾转运站服务洪濑镇22个行政村(社区),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将每日收集的生活垃圾于当日转运至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该转运站在垃圾转运过程中产生臭气,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5月17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洪濑镇政府共同邀请镇区周边老人协会和周边群众到该转运站参观考察,整治后的转运站环境整洁、干净。 

 属实

(一)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洪濑镇政府责令该垃圾转运站加强管理,确保日常做到随到随清、日产日清,转运站内每日早晚各用喷雾器消毒一次,每3天投放一次除“四害”药物。确保该垃圾转运站清运及时,场内清洁,消毒杀菌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二)南安市洪濑镇政府将该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取尽早完成升级改造。 

 

14

 555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早市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20日上午6时,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海滨派出所、鲤城区行政执法局联合现场检查,针对群众投诉的新门菜市场早市噪音扰民现象进行联动执法、宣传、劝导。由于市场每天商品交易吞吐量大,市场环境窄小,部分商贩把商品延伸到市场门口(新门街)交易,由此产生喧哗噪音,给周边群众带来影响。 

属实 

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责成商家必须在店里或市场内交易,不得占道经营;在装卸货物或交易时禁止鸣喇叭,车辆必须处于熄火状态。 

 

15

5551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田头区,某养猪场,废水直排,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4月28日,晋江市龙湖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施养博违规养殖问题,现场责令清栏。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龙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户已停止养殖,猪舍已自行清空。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农业局、龙湖镇政府依法强制拆除猪舍,防止复养。 

 

16

 55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南侨村,振华食品厂燃煤锅炉排放黑烟,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2日、19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自2017年5月8日停产至今,现场无刺激性气味,锅炉燃料为无烟煤,锅炉尾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处理经烟囱排放。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要求振华公司正常启动锅炉,配合进行尾气监测,检测显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65.4mg/m3(排放标准值≤80mg/m3)、SO2排放浓度312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NOx排放浓度65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南环站督〔2017〕气15号),各项指标均达标。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该公司一旦恢复生产,及时组织检查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7

 555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内新宅,乐康消毒中心(洗碗厂)噪声扰民,臭气熏天。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中心正在生产,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未见餐厨废弃物堆积,生产车间门口放有3个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加盖垃圾桶,感官上未有明显臭味;该中心使用的自动清洗消毒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小,人在生产线旁不影响正常交流,该生产线周边没有居民(厂房东面为山体,南、西、北三面均为贤发工艺品公司厂房),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不属实

因该中心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安溪县城厢镇政府协调供电公司当场切断该中心生产用电,责令其停止生产。

 

18

55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丁年村,星星消毒配送中心废水直排,臭气熏天,噪声扰民。 

泉州

水、大气、噪声 

2017年5月20日,安溪县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安溪县湖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中心已于2017年5月17日起自行停产,现场大门紧闭,未发现有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安溪县湖头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该中心存在注册经验场所和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的问题,责令其停产搬迁。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19

5569 

投诉人反映: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园紫新路9号通成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结果不满,该公司目前白天没有生产,晚上开始生产。 

泉州

其他 

关于“该公司目前白天没有生产,晚上开始生产”问题
该公司位于工业园区内,环评批复也未限制企业生产时间,企业进行夜间生产属于正常合法行为。2017年5月12日,鲤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时,责令该公司抓好内部管理,做好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无要求该公司停产。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同时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为外排废水符合国家标准。2017年5月19日,鲤城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酸洗磷化工艺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汇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部分属实 

鲤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6月2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将责令其停止从事酸洗磷化工艺。同时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0

557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五七农场南环路口进去100米,宏鑫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无环保手续;2.该公司锅炉之前拆掉了,现在又已经安装了;3.污水有时候偷拍(污水处理设备没开);4.生产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味严重扰民。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9日,鲤城区环保局、常泰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该公司无环保手续”问题
该加工厂已于2016年12月31日通过环保备案(泉鲤环监备〔2016〕表27号)。
(二)关于“该公司锅炉之前拆掉了,现在又在安装了”问题
该加工厂设有天然气锅炉1套,已同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并投入使用,同时该锅炉已登记在其环保备案材料中。2017年4月28日,因其天然气锅炉发生故障,该加工厂递交停产报告并停产至今,现阶段该燃气锅炉仍处于维修状态。
(三)关于“污水有时候偷排(污水处理设备没开)”问题
该加工厂生产废水已配套废水治理设施1套,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并经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至南环路市政管网。该加工厂指定专人负责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现场设施运行记录和药剂购买票据齐全。2017年4月26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显示外排废水符合国家标准(泉鲤环站监〔2017〕水3号)。
(四)关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味严重扰民”问题
该加工厂酸洗磷化车间楼顶已设置集气罩,酸洗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外排。2016年12月10日、11日,该公司委托福建立标低碳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加工厂外排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为外排废气符合国家标准(LBBG-HX20161222-01)。

 不属实

鲤城区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1

 5579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宝龙国际社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 

泉州

油烟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进检查,晋江市青阳宝龙城市广场有配套设置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餐饮店产生的油烟通过宝龙城市广场专用油烟管道收集后排放,专用油烟收集排放口设置在1号楼和2号楼中间位置(二层楼的结构顶楼屋面),与最近的住宅楼有一定距离。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会同晋江宝龙城市广场物业公司现场检查,该区域共有几十家从事餐饮营业的店铺,这些餐饮店产生的油烟均经收集后接入青阳宝龙城市广场专用的油烟管道排放。
现场检查时,发现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三楼住户私自改变住宅结构,违规将靠三楼公共场地的墙壁拆除,改装为出入门,并利用三楼公共场地建设花圃。三楼屋面与油烟专用管道处于同一楼层,原本无法出入活动的区域,经违规改建后,现在3楼住户可以随便出入,而出入过程受到设置在三楼楼面的专用油烟管道口排出油烟的影响。 

不属实 

(一)晋江市环保局现场责令宝龙城市广场物业公司督促该区域从事餐饮经营的商家在20日内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等环保手续,并强化餐馆商家日常运营监管,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
(二)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责令宝龙城市广场物业公司立即着手解决存在的私改出入门问题,避免人员因进出禁入区域而受到油烟影响。 

 

22

 558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霞吴村汽车基地旁,泉州市铭宇建设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洗砂废水直排村中小河,水泥搅拌站车辆清洗废水直接排入九十九溪支流。夜晚噪声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

水、噪声 

2017年5月16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晋江市住建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骨料仓封闭除尘措施不到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下发《责令改正(停工)通知单》责令泉州铭宇建设有限公司督促其下属泉州铭宇建设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在整改达标前不得恢复生产。
2017年5月18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污水主要来自搅拌机、混凝土作业地面冲洗水和搅拌车清洗水,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搅拌机、混凝土作业地面冲洗水排到厂区坑塘。搅拌车清洗水排到旁边污水沟后排入厂区另一个坑塘。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农田迹象。该公司粉尘主要为投料、计量、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和沙石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该公司混凝土车辆均有安装防漏装置,现场未发现“滴撒漏”现象。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周边为厂房及荒地。因该企业近期未生产,无法对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2017年5月18日,晋江市环保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电力公司、西园街道办事处依法联合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晋江市环保局对泉州铭宇建设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未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511号、512号)。
(一)关于“洗砂废水直排村中小河,水泥搅拌站车辆清洗废水直接排入九十九溪支流。夜晚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水利局、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2条生产线均已停工,生产设备处于停产断电状态,混凝土运输车辆均已入库停放,无运输车辆进出搅拌站。经向电力公司查询,该公司2017年5月18日断电后,无生产用电记录。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排村中小河和直接排入九十九溪支流行为。
(二)关于“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问题
经查询信访记录,晋江市在2017年5月16日前未曾接到关于该公司的信访举报。 

不属实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将持续加强对泉州铭宇建设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在问题未整改完成前不擅自恢复生产。晋江市将进一步配合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做好监管,互通信息,确保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3

560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彭殊村仙尤池山的曾雪鸭场,无证经营,修建及扩建时随意砍伐周围树木,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水质,散发臭味,蚊虫泛滥。 

泉州

 水、其他

(一)关于“无证经营”问题
2017年5月16日,洛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养鸭场地处山头,周边没有居民,散养鸭苗40多只,黑羊10多只。
(二)关于“修建及扩建时随意砍伐周围树木”问题
2017年5月19日,泉州市公安局洛江森林分局现场检查,在鸭场内未发现砍伐林木的痕迹,鸭场周围确有被采伐的林木堆放于山场内,系森林病虫防治并办理林木采伐证的合法采伐。
(三)关于“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水质,散发臭味,蚊虫泛滥”问题
2017年5月16日,洛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养殖污水排放。王锦雄自2005年开始在该处陆续进行鸭棚搭盖,饲养丽佳鸭,后因马甲镇政府开展惠女水库周边环境整治,该场停止饲养成鸭,改为销售鸭苗中转站。2016年,该场关闭停止中转鸭苗。 

部分属实 

洛江区行政执法局、马甲镇政府将于2017年5月30日前依法拆除该养鸭场违章搭盖的鸭棚。 

 

24

561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福建盛达九仙山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任何手续,在九仙山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林地100多亩进行旅游开发,建设酒店、餐馆。当地政府以罚代管,没有进行制止,任由企业进行施工。 

泉州

生态 

2017年5月19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保护区管理机构、赤水镇政府现场检查。
(一)关于“福建盛达九仙山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任何手续”问题
1.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福建盛达九仙山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福建德化九仙山度假区有限公司、德化县盛达赤水宾馆有限公司,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 九仙山酒店和农特产品展示中心项目手续
①九仙山酒店项目于2012年4月19日、2015年9月21日经福建省林业厅审核同意使用林地0.75公顷(闽泉林地审〔2012〕115号)、二期使用林地0.0656公顷(闽泉林地审〔2015〕605号);2013年4月23日,福建省政府批准征收德化县赤水镇铭爱村土地7.3484公顷(73484平方米)(闽政地〔2013〕380号);2015年1月13日,德化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挂牌出让经批准征收的九仙山酒店一期项目地块,面积0.5698公顷(5698平方米),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福建盛达九仙山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以93.5万元竞得,该公司与德化县国土资源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35052620150112G003),并足额缴纳出让金。2016年12月21日, 九仙山度假区有限公司向德化县政府申请收储九仙山酒店一期项目地块,2017年3月9日,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与九仙山度假区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协议,收购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6年11月7日,福建省政府批准征收德化县赤水镇铭爱村土地0.0793公顷(793平方米)(闽政地〔2016〕752号),作为九仙山酒店二期项目预申请用地。目前,九仙山酒店一期、二期用地一并规划,合并为G2017-03号地块,面积0.7027公顷(7027平方米),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该宗地完成土地平整达到净地条件,正在挂牌出让公示中,未开工建设。
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项目于2014年9月21日经福建省林业厅审核同意使用林地0.4863公顷(闽泉林地审〔2014〕125号);2015年2月6日,福建省政府闽政地〔2015〕76号文批准征收德化县赤水镇铭爱村土地1.5937公顷(15937平方米),其中包括德化九仙山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预申请;2015年9月18日,经挂牌出让,九仙山度假区有限公司与德化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52620150909G038),取得上述德化九仙山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184.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于2016年动工建设德化九仙山农特产品展示中心,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两层框架结构建筑物两座,另有一座两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在建,现有施工总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手续完整,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项目于2016年11月10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德环备〔2016〕9号)。
(二)关于“在九仙山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林地100多亩进行旅游开发,建设酒店、餐馆”问题
九仙山景区旅游服务建设地点位于九仙山自然保护区区划范围之外,地点与保护区边缘相连接。
(三)关于“当地政府以罚代管,没有进行制止,任由企业进行施工”问题
九仙山酒店和农特产品展示中心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不存在违法问题。 

不属实 

德化县政府责成各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已批在建项目和景区后续建设进行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责成项目所在镇村认真细致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让群众全面准确了解项目情况,消除疑惑。 

 

25

 561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金泽村,晋江润泽建材公司,粉尘扰民。 

泉州

扬尘 

2013年3月29日,因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晋江市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晋环罚字〔2013〕第36号)。2015年8月21日,晋江市住建局、环保局、电力公司、东石镇政府对该公司依法取缔,切断生产用电,拆除自备电机。2016年1月5日回访检查时,该公司无生产迹象。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环保局、东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输送带、供电变压器均已拆除,厂区出入口已封堵。调阅用电记录,该公司被拆除的供电变压器2017年1-5月未产生电费。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环保局、东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输送带、供电变压器均已拆除,经调阅用电资料,该公司被拆除的供电变压器自2017年至今未产生电费,厂内未使用的原材料(石子、沙)用网布遮盖。业主现场正在拆除混凝土生产平台中控装置。2017年5月20日回访检查时,混凝土生产中控室已拆除完毕。 

不属实 

晋江市东石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彻底停产关闭到位,一旦发现擅自恢复生产,及时依法强制取缔。

 

26

 562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德新街与凤林街交叉口的猪肉加工点,每天凌晨4点左右砍猪骨,噪声扰民,污水乱排,影响周边环境。 

泉州

噪声 

(一)关于“每天凌晨4点左右砍猪骨,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5月19日,德化县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该店砍切猪骨的台面为木架,造成砍切时声响较大。
(二)关于“污水乱排,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该店有时在其店外清洗桌台,致使地面稍有水迹,但无积水。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1日,德化县行政执法局对该店占道经营行为立案处罚,罚款100元(德执〔2017〕罚字第170号);责令经营者赖进忠不得在凌晨砍切猪骨,影响市民休息;对经营者赖进忠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其做好门前“三包”,维护周边环境。 

 

27

56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半岭自然村、清洋自然村、清洋水库旁、蔡墓水库旁、灯埔水库旁、振兴内坑等地,陆续建设生猪养殖场,废水在夜间偷排到水库,臭气熏天,污染饮用水。振兴村村委要求5月5日前整改,但并无改正。 

泉州

水 

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废水在夜间偷排到水库,臭气熏天”问题
1.罗东镇岭春家庭农场
现场检查时,该农场存栏生猪470头,配套建设沼气池1座(约25 m3),在建生化处理设施1套(处理能力:30t/d),拟于5月25日前投入运行使用,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流入生化处理设施储存,拟蓄水调试生化处理设施,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
2.杨文清养猪场
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存栏生猪1290头,配套建设沼气池3座(容积约350 m3)、蓄水池3座(容积约3000 m3),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蓄水池储存,用于果林浇灌,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3.黄汉忠养猪场
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存栏生猪214头,配套建设沼气池1座(容积约60 m3),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周边果林灌溉施肥,未发现养猪场废水直排水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4.黄景阳养猪场
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存栏生猪235头,配套建设氧化塘1座(容积约1200m3),养殖废水流入氧化塘处理后,用于周边果林灌溉施肥,未发现养猪场废水直排水库。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5.黄永发养猪场
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存栏生猪220头,配套建设沼气池1座(容积约50 m3),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木灌溉,未发现养猪场废水直排水库。
上述5家养猪场(户)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规范,下雨等情况下废水可能有外溢现象。
(二)关于“污染饮用水”问题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卫计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群众反映涉及的两个自然村,仅半岭自然村有居民居住。卫计局现场采集该村群众主要饮用的山泉水1份,对所采水质样品进行检测,结果为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责令罗东镇岭春家庭农场、黄汉忠养猪场、黄景阳养猪场、黄永发养猪场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改造,经环保部门验收后仍未达标排放者,将依法予以关闭拆除。同时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罗东镇政府、南安市农业局责令杨文清养猪场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清栏关闭、自行拆除猪舍,逾期未完成,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拆除关闭。同时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复养。2017年5月25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罚款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26号)。 

约谈1人 

28

5635 

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东山村345县道旁大型采石场破坏山林植被及一个无证经营的沥青站污染环境。 

泉州

生态 

(一) 关于“大型采石场破坏山林植被”问题
2012年10月10日,永春县林业局发现张永平在永春县东平镇东山村深坑开采石窟建设的渣场及附属设施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面积0.9公顷,于2012年10月25日对其进行处罚。
2017年5月19日,永春县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东平镇政府现场检查,永春县东平深坑石窟采石生产线和破碎生产线没有生产。2017年5月20日,永春县林业局现场检查,永春县东平深坑石窟开采建筑用石灰料(凝灰岩),有存在超范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二)关于“沥青站无证经营”问题
永春县润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产3.37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被列入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根据永春县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的确认意见,永春县环保局于2016年12月23日对永春县润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年产3.37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实行环保有条件备案(永环保备〔2016〕21号)。
(三)关于“沥青站污染环境”问题
2017年5月18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三级环保部门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2017年5月19日,永春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导热油炉没有余温,部分生产设备生锈,已停产较长时间。现场无法进行废气监测。 

 部分属实

(一)针对永春县东平深坑石窟存在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5月20日,永春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永环保罚告字〔2017〕13号)。
(二)针对永春县东平深坑石窟存在超范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2017年5月20日,永春县林业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并由永春县林业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永林〔2017〕003号)。
(三)针对永春县润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问题,永春县环保局现场责令其在停产期间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复产后立即组织废气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约谈1人

29

5647 

泉州市晋江市青阳兴盛路曾井二排6号钢板厂,该企业卸货时倾倒几十片钢板和切割钢板噪声、粉尘扰民。 

泉州

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经营部主要从事不锈钢贸易经营,无切割钢板工序,无切割机等生产设备,未生产加工不锈钢制品。该经营点卸货时产生噪声和粉尘。 

部分属实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责令自扬不锈钢经营部以及周边钢材经营户不得在作息时间从事货品装卸,并加强管理,减少营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0

 565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南街商业综合楼B幢3层的益源大酒店,噪声、油烟、振动严重扰民。 

泉州

 油烟、噪声

2017年5月19日,德化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浔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营业,配套安装一套废水隔油池和一套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两套设施正在运行。德化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超标5分贝(德环站监[2017]声04号)。 

属实 

德化县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公司整改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并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德环保罚告字〔2017〕11号);责令该公司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开展油烟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1

568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深沪狮峰新大街大鸿电器城商铺的高音喇叭,噪声严重扰民。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公安局、深沪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商铺正在营业,门口用喇叭招揽顾客。 

属实 

晋江市公安局当场给予该商铺业主批评教育,并就其噪声扰民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200元(晋江市公安局当场处罚决定书20170519001)。
晋江市公安局、深沪镇政府将举一反三,强化该区域商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全体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及时制止违规使用高温喇叭揽客等行为。

 

32

568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山兜工业区内的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泉州

 大气

2015年至2016年期间,陆续有周边村民反映华联公司生产废气扰民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多次到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5年罚款1万元、晋环罚字〔2015〕第75号,2016年罚款3万元、晋环罚字〔2016〕第195号)。2017年,晋江市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检查频次,多次调阅其废气处理设备RTO中控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气焚烧温度均在800℃,符合设计要求。2017年4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又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周边有异味投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厂区周边情况进行走访,没有发现异常情况。2017年4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共同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全面监测,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462号)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未超出执行排放标准限值,均达标排放。
2017年5月3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4条印铁生产线、5条涂布线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再次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516号)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未超出执行排放标准限值,均达标排放。
2017年5月4日,福建省环保厅、泉州市环保局、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联合调查组查阅该公司备案材料、检测报告等资料并检查废气治理设施。同时对厂区周边村落进行走访,发现该公司存在管理不到位,2号车间大门未完全封闭,部分废气通过大门溢散,6号、7号彩印线车间未密闭,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等问题。2017年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2017年5月7日至19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不定时回访检查,该公司均未生产。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由专人担任公司环保专员,专职负责环保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规范化培训。督促企业对6号、7号彩印线进行封闭处理,生产废气经收集后引入RTO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确保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运行。同时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废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该公司日常监管,结合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33

56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九都镇山美水库,水库管理所所在地内的钢珠厂、拉链厂,工业废水直排水库。水库库面垃圾清理后,未外运垃圾场,而是在库岸焚烧,长期如此。 

泉州

水、垃圾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山美水库管理处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钢珠厂、拉链厂,工业废水直排水库”问题
福建泉州市金星钢丸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处于停产状态,南安市盛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2家公司生产过程中只用到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工业废水外排,且2家公司位于山美水库大坝下游,不存在工业废水直排水库问题。
(二)关于“水库库面垃圾清理后,未外运垃圾场,而是在库岸焚烧,长期如此”问题
2017年4月19日-21日,山美水库上游普降暴雨,将大量毛竹和树枝冲到东美前置库,水库库面保洁承包单位将打捞上岸的垃圾运往永春岵山垃圾填埋场处理。由于填埋场担心树枝和竹子戳破填埋场内的防渗膜,拒绝接收。2017年5月10日,保洁单位为尽快解决水面垃圾上岸堆放问题,对打捞上岸的树枝、毛竹进行焚烧。因树枝含水量大,焚烧过程产生较大烟雾。2017年5月11日,山美水库管理处巡查发现后,当场予以制止,要求保洁单位严格执行“禁止在水库岸边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的承包合同条款,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经市水利局、山美水库管理处和永春县住建局、水利局多次沟通协调,永春岵山垃圾填埋场最后同意接收打捞上岸的垃圾。2017年5月11日至今未再发现有焚烧垃圾的行为。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福建泉州市金星钢丸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南安市环保局、码头镇政府、梅山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盛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25号)。南安市环保局、码头镇政府、梅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擅自投入生产,及时依法查处。 

 

34

 569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罗山海恩冷库公司和泉州海星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氨气生产冰块,污染严重。

泉州

 其他

(一)关于“泉州市晋江市罗山海恩冷库公司使用氨气生产冰块,污染严重”问题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晋江乐乐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主要从事冷冻仓储业务,未涉及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仓储车间恒温,未发现有产生废气的工艺环节,车间内无明显异味。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塔等声源声压较高的设备布置在机房的中间,运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清理冷库产生的少量废渣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60号、461号)。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制冰工序未生产,已对制冰工序停产进行整改,制冰仓库尚余留少量冰块。现场未发现有产生废气的工艺环节,未发现废水产生迹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泉州海星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氨气生产冰块,污染严重”问题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环保局、罗山街道办事处对晋江市海星食品冷冻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从事食品冷冻,未配套制冰工序。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冷库冲霜废水,水产品仓储冷冻项目配套有一套水处理设施(5t/d),现场检查时废水未外排。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对晋江市海星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67号、468号)。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罗山街道办事处再次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已自行停产整改,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 

不属实 

晋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罗山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治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组织开展检查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5

5726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兰台路百姓超市边的冰城烧烤店油烟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油烟

2017年5月19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东湖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冰城烧烤店自2017年5月12日起停止营业至今。 

部分属实 

丰泽区政府持续组织加强对兰台路区域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冰城烧烤店恢复营业,存在油烟扰民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6

573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指挥巷4号后面的排水沟和指挥巷口到原机电厂门口排水沟,淤泥横流,臭气熏天。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

(一)关于“淤泥横流”问题
指挥巷地处老城区,属于背街小巷,下水道窄小排水受限,逢下雨天气易产生雨水和淤泥流出的问题。
(二)关于“臭气熏天”问题
2017年5月19日,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泉州市综合食品厂内住户在其走廊上搭建三间卫生间和一间厨房,并将污水直接排入水沟内,因排水不畅引发堵塞产生臭气。 

 属实

(一)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将对指挥巷等环境问题突出的片区启动疏浚整治,开展管道修补和管沟清淤,确保污水收集到位,排水口水流畅通。
(二)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责令泉州市综合食品厂于2017年5月29日前处理该排水沟存在的问题,同时将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7

573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黄*教恣意破坏山林,在水库内养鸭,破坏生态环境。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生态

(一)关于“恣意破坏山林”问题
黄金教曾于2014年8月向南安市林业局申请采伐证,南安市林业局已受理审查并公示,但至今未采伐。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林业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破坏山林迹象。
(二)关于“在水库内养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农业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黄金教与黄丁山合伙建设的2幢鸭舍距离洋柘水库水域10多米,其中一幢鸭舍空置,另一幢鸭舍养殖有1800多只10日龄鸭苗,但未放养到洋柘水库的水中,未发现废水排入水库现象。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0日,南安市农业局、罗东镇政府责令黄金教、黄丁山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鸭苗全部清栏并拆除鸭舍,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关闭并拆除鸭舍。
(二)南安市罗东镇政府、林业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预防盗砍滥伐、毁林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38

574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新建公园周边小区污水直排入公园景观池塘内,导致公园内臭气熏天,污染严重,无人敢在公园内活动。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住建局、市政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2017年5月20日,泉州市市政局、南安市市政局、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周边小区污水直排入公园景观池塘内”问题
福安城市花园项目(泉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房)污水通过化粪池简易处理后,错接到排洪管,进而排入霞美镇新建公园水塘。
(二)关于“公园内臭气熏天,污染严重,无人敢在公园内活动”问题
公园湖面保洁良好、无垃圾漂浮物,现场感官检验并未感到湖体水质发臭,有群众在公园内活动健身。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7日,南安市市政局、住建局、霞美镇政府责令该项目业主南安市霞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前将污水管网接入镇区市政污水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并补办城市排水许可证(南霞政〔2017〕76号)。该公司目前正在编制预算和整改计划。南安市市政局、住建局、霞美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39

5743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明鑫花苑4号楼东侧的光头烧烤、重庆川菜馆无证经营,噪声、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9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丰泽区光头烧烤店厨房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净化直接外排。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21日,丰泽区环保局对丰泽区光头烧烤店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监测合格后方能继续营业,罚款3万元(泉丰环罚告字〔2017〕13号)。
(二)丰泽区政府将持续开展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有效控制餐饮油烟污染,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约谈1人

40

 575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磁灶镇泉州出口加工区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偷排,废气污染环境,诉求严厉查处。

泉州

水、大气 

(一)关于“生产废水偷排”问题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外排口,厂区内雨水沟、下水管道均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现象。
(二)关于“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晋江市环保局现场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生产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等因子均达标排放(闽科瑞测(2017)第05180号)。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泉州市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1

575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湖头二安铁厂大量排烟污染空气,不时有异味(臭鸡蛋味、臭干味)。 

泉州

大气 

(一) 关于“二安铁厂”问题
2017年5月19日,安溪县环保局、经信局、湖头镇政府现场检查,安溪县湖头镇不存在“二安铁厂”,仅有“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一家钢铁企业。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大量排烟污染空气,不时有异味(臭鸡蛋味、臭干味”问题
2017年5月8日、15日,安溪县环保局、经信局、湖头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在生产。现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40套,各工序已按要求配套除尘设施,也对料场配套了防风抑尘网。同时,该厂2套烧结机尾电袋除尘器、1套烧结机尾布袋除尘器、3套高炉出铁场布袋除尘器、2套转炉二次除尘器烟囱均安装了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未见明显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调阅该公司2017年在线监控数据和安溪县环境监测站近年来对该公司日常监督性监测情况,该公司有组织排放点及无组织排放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5月15日,安溪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检测,经监测(安环检〔2017〕监53号),该公司无组织排放最大值为1.24mg/m3,小于标准值8.0mg/m3(GB28662-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无超标排放。
该公司烧结、球团工序产生SO2具有刺激性气体,已配套建成3套烟气脱硫设施,不设置旁路,实现全烟气脱硫;在烟气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县三级联网。2017年5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无烟气跑冒现象,烟气脱硫后经100米烟囱排放,现场未闻到异味。查阅该公司2016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未出现废气超标现象;同时根据安溪县环境监测站近年来对该公司日常监督性监测结果,该公司排放的SO2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2

579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上方村,万邦食品厂,污水时有偷排。 

泉州

水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因铺设天然气管道工程需要,自2017年4月20日起停产,现场无生产迹象。查看该公司锅炉蒸汽流量计量装置,近期流量均为0,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违规建设项目备案要求,确保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后再申请恢复生产。
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完成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并拆除燃煤锅炉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3

579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鹏头村岸兜西版河,长期水体黑臭。 

泉州

 水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水利局、市政园林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西坂河水体稍微浑浊,没有发现黑臭现象,但是部分河道底部有淤泥,局部水面有少数生活垃圾。西坂河从九十九溪乌边港引水,未开闸时,河道内水流量较小,会显现出河底淤泥颜色,可能造成水体黑臭的假象。目前河道周边三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尚未全部建成,部分生活污水经过三化厕简单处理后通过雨污合流管排入河中,影响河道水质。 

 部分属实

(一)晋江市陈埭镇鹏头、岸兜、西坂3个村庄已于2016年纳入晋江市农村污水管网工程实施范围。其中,鹏头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已完工验收;岸兜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西坂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18年进场施工。晋江市将加快岸兜村生活污水管网扫尾后续工程,争取西坂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提前施工,进一步改善西坂河流域环境。
(二)晋江市陈埭镇西坂、鹏头、岸兜3个村小沟渠已纳入2017年度沟渠清淤整治计划。鹏头村双湄沟正进行清淤施工,西坂和岸兜村内沟渠清淤工程已开展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晋江市协调推动上述清淤工程提速,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3个村沟渠清淤整治任务。
(三)晋江市陈埭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沟渠及周边的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清理河道漂浮物和沿岸生活垃圾,定期组织对沟渠疏通,并合理调控九十九溪乌边港水闸,保障河水流动畅通及水面整洁。

 

44

 1507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石狮市永宁镇的京通万邦投资公司在深沪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填海,严重威胁并破坏国家级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诉求:调查处理。 

泉州

 生态

2017年5月17日、19日,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永宁镇政府现场检查。
(一) 关于“在深沪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填海”问题
1.根据福建海洋研究所测绘的泉州深沪湾港区梅林作业区梅林码头改扩建工程与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该项目位于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的界线范围外。
2.根据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于2014年7月1日印发的《关于请求出具泉州深沪湾港区梅林作业区梅林码头改扩建工程与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闽深保函〔2014〕5号),该项目界址点具体坐标可以确认不在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二)关于“严重威胁并破坏国家级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问题
2016年10月,福建省京通万邦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泉州深沪湾港区梅林作业区梅林码头改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协议书》(厦监合同〔2016〕C19号),委托对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每季度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对跟踪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截至目前,监测机构未发现该项目对周边海洋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该项目于2017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目前施工单位正组织海上施工船在已批码头海域抛填石料。石狮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对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多次巡查,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海洋环评报告的内容落实施工期间环保措施,截至目前,未发现该项目对周边海洋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不属实 

石狮市政府责成石狮市海洋渔业局等单位继续加强对该海域的日常巡查监管,严防该项目超界用海,并督促该公司认真做好相关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落实施工期间的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采取相应的海洋生态补偿和有效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保护区的影响。 

 

45

4953 

投诉人反映:晋江亿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许可每年70000吨,实际处置能力不足20000吨,长期把含重金属的污泥未经审批直接转卖至浙江、江西等地,请查处。 

泉州

其他 

(一)关于“经营许可每年70000吨,实际处置能力不足20000吨”问题
该公司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规模为“年处理电镀污泥3.6万吨、含铬废皮屑2.7万吨、含铬污泥0.9万吨”;该公司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为“收集、贮存、利用72000吨/年,其中,电镀污泥36000吨、含铬污泥9000吨、含铬皮屑27000吨”。
2017年5月19日,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建成日处理电镀污泥120吨生产线1条、日处理含铬废皮屑90吨生产线1条、日处理含铬污泥30吨生产线1条,现场生产能力与环评批复一致。经查看该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报表,2016年度共接收电镀污泥13337.9459吨,含铬皮屑3273.922吨、含铬污泥3212.775吨,合计19824.6384吨。2016年度共利用电镀污泥11745.6239吨、含铬皮屑2581.623吨、含铬污泥3654.0545吨,合计17981.3014吨。该公司设计和实际处置能力7.2万吨,2016年度实际接收量19824吨,处置量17981吨,符合经营许可证许可要求。
(二)关于“长期把含重金属的污泥未经审批直接转卖至浙江、江西等地”问题
该公司于2015年8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5年10月正式投入生产,核查该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台账,结合环评分析结果:
在物料平衡方面。根据该公司环评分析(全流程重金属元素物料平衡一览表),该公司过滤滤渣产生量约占处置量1%。经核查,该公司2016年度约产生过滤滤渣179.49吨(烘干前重量为299.175吨,含水量约50%),占实际总处置量17981吨的1%左右,符合滤渣产出物料平衡。
在产品平衡方面。该公司2016年度共利用电镀污泥11745吨(含水率约80%)、含铬皮屑2581吨(含水率约40%)、含铬污泥3654吨(含水率约70%),扣除含水率物料总输入约4990吨。产出产品电解铜121.422吨、电解锌37.836吨、电解镍76.704吨、氢氧化铬2410.541吨(含水率约60%)、蛋白786.72吨、铬粉1196.27吨;产出固废(危险废物)过滤滤渣179.49吨、含锌废渣1496.54吨,扣除含水率总输出约4855吨。通过核算处置利用量和产品、固废的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实现平衡。
在主要辅料方面。通过核查硫酸、盐酸等主要辅料的购买单据和台账,该公司主要辅助材料使用正常,使用量与实际处置量基本匹配。
暂无证据表明该公司存在私自转卖污泥的行为。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令该公司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接收、处置台账,完善原辅料购买、产品销售等台账,保证依法依规经营。
晋江市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时组织采样监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一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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