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33件均已办结)
时间:2017-05-21 15:37 阅读人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356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清阳街道长兴路五星花园城迎宾楼1栋楼下:1.炎精川菜馆油烟扰民,噪音扰民;2.阿肥发小吃店,油烟扰民。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上述两家餐饮店均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1.关于“炎精川菜馆油烟扰民,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晋江市青阳炎金餐厅正在营业,厨房油烟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入下水道,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餐饮店厨房外油烟管道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位置现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该餐饮店噪声背景值67.8分贝、厨房外油烟管道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位置噪声74.1分贝,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关于“阿肥发小吃店,油烟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晋江市青阳阿贼扁食店正在营业,店内厨房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扇外排。 

属实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环保局对上述2家餐饮店存在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营业,对晋江市青阳炎金餐厅罚款5000元(晋环罚告字〔2017〕458号),对晋江市青阳阿贼扁食店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59号)。 

 

2

3566 

投诉人反映:1.泉州市晋江市罗山海恩冷库公司用氨气生产冰块,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2.泉州市晋江市泉州海星食品有限公司,用氨气生产冰块,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泉州

其他

(一)关于“泉州市晋江市罗山海恩冷库公司用氨气生产冰块,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问题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机构专家田克明(注册安全工程师)对晋江乐乐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
1、关于安全隐患问题。当事人现场提供了相关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均已年检合格。但存在以下安全隐患:①应急灯(1-5楼)缺失、接地线未穿管保护、冷冻库安全出口未设置楼梯扶手、防化服只有一套(应配2套),宿舍无应急灯、灭火器,食堂有使用液化气(5个)。②设备控制台水位喷淋装置水压不足、库内货物堆放歪垛、叉车进库无人监管(叉车司机一个人进库装货)。③液氨设备管理员操作不熟练、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完整。上述安全隐患均属于一般安全隐患。
2、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该公司为冷冻仓储项目,未涉及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仓储车间恒温,未发现有产生废气的工艺环节,车间内无明显异味。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塔等声源声压较高的设备布置在机房的中间,运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清理冷库产生的少量废渣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二)关于“泉州市晋江市泉州海星食品有限公司,用氨气生产冰块,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问题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安监局、环保局、罗山街道办事处对晋江市海星食品冷冻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
1、关于安全隐患问题。经从福建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查询,该公司相关设备均已办理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检验合格期内。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505822014C030003)。但存在以下安全隐患:①货梯无“禁止载人”“限载5吨”安全标识。②冷库调节站操作平台不规范,仅用木板简易搭设。③应急物品存放柜未见应急物资清单及点检记录。④氨机房电箱柜没有接零。
2、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冷库冲霜废水,该公司建设的水产品仓储冷冻项目配套有一套水处理设施(5t/d),现场检查废水未外排。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对晋江乐乐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60号、461号);对晋江市海星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67号、468号)。
2.晋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罗山街道办事处、安监局责令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敦促企业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

356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林村茶林有一养鸡场(茶林就一家),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蛋鸡存栏量为4.3万羽。该公司建有鸡粪晒场4500平方米,晒场已全部硬化,其中2500平方米有设置围堰,剩下2000平方米未设置围堰,养殖时产生鸡粪经晾晒后收集外售。

属实 

1.2017年5月17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超规模养殖及部分鸡粪晒场未设置围堰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6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11号)。
2.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5月24日前减栏至3万羽,停止使用无围堰鸡粪晒场,在5月31日之前购置发酵塔,做好鸡粪的收集和回收利用,不得露天晾晒。
3.南安市洪濑镇政府、农业局、环保局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整改到位,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

357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见龙亭小区,广场舞使用低音炮,严重扰民。之前有向12345,市公安局,派出所反映,无果。公安局这边说要环保局配合管(环保局测分贝,超过分贝才能作出处罚)。诉求:希望公安局、环保局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业主们的难题。 

泉州 

噪声 

2017年3月,丰泽区人民政府召集北峰街道办事处、丰泽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见龙亭社区居委会及部分广场舞队伍负责人等召开协调会,就见龙亭小区广场舞低音炮噪音扰民的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并部署整治工作:一是小区业委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广场管理规定,明确活动时间及活动音量等内容,同时召集在广场活动的各队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严格遵守广场管理规定。二是小区物业安排专人负责广场管理,包括广场灯光、广场秩序及广场舞的音量控制等,并在广场醒目位置公示广场管理规定。三是社区居委会及时安排入户与业主沟通协商,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四是北峰派出所不定时到小区进行巡查,发现扰民现象,及时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017年5月13日,丰泽区北峰街道办事处、北峰派出所、见龙亭社区居委会现场检查,丰泽区见龙亭小区内一些以中老年人为主的居民在小区广场跳广场舞,个别队伍采用低音炮噪音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2017年5月13日,丰泽区人民政府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北峰派出所、见龙亭社区居委会及广场舞队伍负责人等召开协调会,针对见龙亭小区广场舞低音炮噪音扰民问题迅速开展整治工作:一是业委会进一步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广场管理规定。二是见龙亭小区物业在广场明显位置公示广场管理规定,明确活动的时间,冬季为晚18:30至21:00,夏季为晚19:00至21:30,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同时物业安排专人配备噪声测量仪,对广场的噪声进行检测。针对队伍过于集中和音乐过于激烈问题,要求广场舞负责人另外选择地点,分散运动,并注意避免音乐声音的互相叠加。三是对广场舞群体进行宣传教育,讲明噪音扰民的危害之处。四是街道、社区、派出所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广场舞低音炮噪音扰民现象,及时制止并妥善引导处置,同时由派出所对屡劝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参与人员依法处理。
丰泽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见龙亭小区广场舞低音炮噪音扰民情况的巡查,多渠道、多部门开展联合教育、联合宣传、联合监管,共同营造治理噪音污染的良好氛围。

约谈2人

5

357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洪厝墓机砖厂,排放废气,果树不结果,投诉人不满意处理结果,机砖厂抵制政府拆除,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5日下午,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东田镇政府联合对侨通公司生产厂区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由于该公司建筑物面积较大,直至5月6日上午,该公司建筑物才全部拆除。在5月5日强制拆除行动中,三条核心生产工艺线均已拆除一部分,无法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

鉴于三条核心生产工艺线价值较高,且需由设备生产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南安市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业主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于5月31日前自行拆除生产工艺线,否则将再次组织强制拆除。

 

6

 357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满山红村保福岭隧道口,回收炼铝厂排放废水到村中小溪,影响居民用水。诉求:依法查处

泉州 

水 

2016年9月19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尚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南环保罚字〔2016〕83号)。该公司整改完成后,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南安市环保局“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南环违验〔2016〕3号),并已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该公司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停产,2017年5月2日、5月3日、5月10日晚上、5月12日晚上,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均未在生产。
2017年5月14日,南安市卫计局、省新镇政府到该公司及周边村居调查,该公司东、东南两面为居民区,主要为细茂自然村、下白土自然村。经走访调查,细茂自然村人口约100人,主要饮用水为井水(约85人)和山泉水(约15人),山泉水的水源主要来源于329县道细茂路段的东北方向,不受该公司影响;下白土自然村人口约330人,主要饮用水为井水(约250人)和山泉水(约80人),该村山泉水水源主要来源于下割山,不受该公司影响。因该地区的山泉水水源基本不受影响,南安市卫计局(疾控中心)对该公司东南方向约100米处、东侧方向约150米处、东南方向(下游)约500米处3处地点的100米深井水进行采集,共采集井水样本3份,经监测,3份样品所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南安吉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要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该公司恢复生产,立即组织力量对其废水进行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立案查处。

 

7

 357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滨江路,东力特工具有限公司进行违规金属酸洗磷化,直接排放重金属废水。

泉州 

 水

2017年5月13日,洛江区环保局、河市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酸雾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的酸洗、磷化工序在环评批复范围内,废原料桶等堆放在危险废物储存间,但未按危险废物贮存规范进行分类储存。
洛江区环境监测站采集该公司两个生产废水的集污池、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口以及厂区东南侧外排口的水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样pH值为3.82,总锌为41.6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pH值为6-9,总锌5.0mg/L),其中总锌超标7.32倍(洛环站监〔2017〕水080号)。

属实 

2017年5月13日,洛江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30日内完成整改,罚款5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9号)。 

 

8

 357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溪美镇大坡村,林*景砖厂无证经营,没有环保手续,排放废气,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溪美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无证经营,没有环保手续”问题。该公司未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17年5月17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罚款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3号)。
2.关于“排放废气,粉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公司燃煤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工艺配套袋式除尘器,破碎时产生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隧道窑未配套除尘设施,隧道窑废气经引风机抽取后排放。由于该公司停产,未能确定是否排放废气、粉尘。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在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及时组织进行废气、粉尘检测,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9

 358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中创混凝土搅拌站(制造石子和细沙子)将污水直排晋江西溪流域,造成严重污染。 

泉州

水 

2017年5月13日,安溪县住建局、环保局、参内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搅拌站正在生产,现场建有生产废水回收循环利用系统,未发现该搅拌站将污水直排晋江西溪流域的痕迹。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住建局、参内乡政府将加强对该搅拌站的日常监管,要求该搅拌站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要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向晋江西溪排放生产废水,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0

 3585

投诉人反映:1.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葵星村新行迷片区,苏大爷养鸡场(与敬老院几十米,2万多只鸡,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2.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葵山村苏*水养鸡场(与葵星村新行迷片区交界),污水直排,占用水渠,水渠受到污染。 

泉州

 水、大气

1.南安市洪濑大约养殖场。2017年5月14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蛋鸡存栏量2.2万羽,养殖过程中粪便采用人工收集,建有2个鸡粪晒场共1000平方米,晒场未硬化、未设置围堰。
2.南安市汉水家庭农场。南安市环保局曾接到群众反映该农场环境污染问题。2017年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农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蛋鸡存栏量2万羽,养殖过程中粪便采用人工收集,建有鸡粪晒场500平方米,晒场已硬化、未设置围堰。 

属实 

1.2017年5月17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洪濑大约养殖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鸡粪晒场未设置围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4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9号)。
2.2017年5月17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汉水家庭农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鸡粪晒场未设置围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罚款2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2号)。
3.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责令2家养殖场5月30日前清栏。
4.要求南安市洪濑镇政府、农业局、环保局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农场按期清栏,逾期未清栏的,要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11

359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吾都村公路上57号有一养猪场(养殖规模:40-50头),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4日,安溪县凤城镇政府、环保局、农茶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点存栏生猪40头,猪舍污水从沼气池出来后未综合利用直接排出,且猪舍周围均有村民居住,离其他村民房屋最近的不足30米,对其他村民的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 

(一)2017年5月14日,安溪县凤城镇政府责令该养猪点于5月20日前出售清空栏内生猪,并自行关闭退养,逾期将强制关闭拆除。
(二)安溪县凤城镇政府、吾都村两委切实发挥环保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开展全村养殖巡查摸排工作,防止养殖复养和违建。同时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美化村容村貌,提高广大村民生活环境质量。 

 

12

359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仁福村六组肖厝村闽益石材厂,含石渣污水排入池塘(灌溉农田备用水),曾向村委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泉州

水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含石渣污水排入池塘(灌溉农田备用水)”问题。该厂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3格沉淀池(约150立方米)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循环回用,无外排迹象。该厂将石材边角料堆放于池塘边,部分进入池塘,侵占面积大约2亩。
2.关于“曾向村委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问题。对于该厂将石材边角料堆放于池塘边,部分进入池塘,侵占面积大约2亩的问题,村民曾向仁福村委会反映,村委会口头责成该厂负责人李良小清理恢复,但李良小未按村委会的要求恢复池塘原状。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国土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会同水头镇政府责令该厂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今后不得随意侵占池塘,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对堆积的石材边角料进行清理。现该厂已开始清理。

 

13

 359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斜对面鹏青路(靠近水头外线一侧),夜间倾倒服装废料并焚烧(11-12点较频繁)。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倾倒和焚烧服装废料痕迹。2017年5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晋江市行政执法局、陈埭镇政府蹲守巡查,未发现倾倒和焚烧服装废料情况。向周边群众及辖区村干部了解,未发现倾倒服装废料并焚烧的证据。 

不属实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陈埭镇政府将加强跟踪,强化该区域及周边日常巡查,一旦发现倾倒服装废料并焚烧的现象,及时依法查处。

 

14

 360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能福村第6组肖厝,在能福小学旁约150米处的福林石材厂,无任何手续。环保局查封该厂并关掉其中一个电压器,但是仍有一个电压器未关。该厂夜间偷偷生产,噪声、粉尘扰民。 

泉州

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无任何手续”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南安市水头镇政府、环保局于2017年4月18日组织对其进行停电停产。
2.关于“环保局查封该厂并关掉其中一个电压器,但是仍有一个电压器未关。该厂夜间偷偷生产,噪声、粉尘扰民”问题。南安市供电部门现场确认,该公司只有一个变压器(编号5500146564),仍处于关闭状态,该公司生产设备底座地板干燥,近期无生产痕迹。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8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98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17号)。
2.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并于5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逾期将组织强制拆除关闭。

 

15

360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沿海大通道路的角子山脚下,林森化工企业未经过环保审批、其他手续情况下未批先建,目前土地已用围墙围起来,项目已部分完工。 

泉州

 扬尘、其他

2014年4月10日,泉港区项目用地联席会第18次会议同意东港石化公司扩征用地约350亩,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于2014年5月20日与东港石化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协议书》。该用地分两期建设,一期用地位于南埔镇肖厝村、先锋村,用地面积约为133亩,于2015年1月12日办理用地红线和规划设计控制要求,于2015年2月28日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5〕115号)文件批准征收;二期用地位于后龙镇上西村,用地面积约为215亩,于2015年6月15日办理用地红线和规划设计控制要求,于2015年8月4日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5〕555号)文件批准征收。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已于2015年11月9日与后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征地包干协议》(泉港地〔2015〕X-20号)。
2017年5月13日、5月14日,泉港区国土局、环保局、后龙镇政府、南埔镇政府现场检查,目前该地块业主只在用地批准范围内进行部分场地平整,并未建设围墙,也没有开展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现阶段,该地块业主尚未确定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仅进行土地平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土地平整项目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范围,原则上可不办理环评手续。 

不属实

泉港区国土局、环保局、后龙镇政府、南埔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依法建设生产。 

 

16

360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东街,南丰纺织厂,烟囱废气臭气刺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4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燃煤锅炉车间正在改造,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天然气管道施工合同,该公司已于2017年5月5日与泉州市新奥燃气公司签订合同,目前天然气管道正处于铺设阶段,待管道施工完毕将采用天然气锅炉替换燃煤锅炉。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要求该公司抓紧完成天然气锅炉改造,经监测达标后,才能恢复生产。 

 

17

 3618

投诉人反映:1.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垵村商业码头,转运的土堆放在码头上,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扰民;2.深沪镇金田开发区福能热电厂,拟建地址离居民区很近。 

泉州

其他 

1.关于“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东垵村商业码头,转运的土堆放在码头上,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扰民”问题
2017年3月20日,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围头湾港务管理站对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堆场堆存高岭土(陶土)防尘措施落实未完全到位,个别货堆非作业时间没有遮盖防尘网,现场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陶土防尘具体防控措施,规范使用防控设备。
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环保局、深沪镇政府、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围头湾港务管理站现场检查,该公司用帆布对堆放在堆场的高岭土(陶土)进行遮盖,并用洒水车定时进行洒水清洁,装运高岭土(陶土)车辆出港前进行轮胎清洗,但由于近海码头风量较大,未严格落实作业现场“三防”措施,扬尘对周边环境仍然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深沪镇金田开发区福能热电厂,拟建地址离居民区很近”问题
根据福能晋南集中供热项目环评(闽环保评〔2016〕33号)结论,项目选址符合满足晋江市深沪镇规划发展要求、符合晋江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与福建省主体功能区划相协调、符合《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深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符合晋江市晋南三镇工业集中区供热和热电联产专项规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的测算结果,项目的综合防护距离要求为:氨储罐外50 米。根据环评结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周边情况:除西北面160m、770m处的金屿幼儿园、金屿社区外,其余敏感点均位于项目厂址1km范围外)。

部分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对晋江太平洋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深沪港区后方堆场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抓紧向泉州市环保局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完善环保手续,并处罚款3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55号、456号);责令该公司加强后方堆场管理,严格落实帆布全覆盖、围砌围堰、定期喷淋等抑尘措施,减轻装载和运输过程中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晋江市政府督促福能晋南集中供热项目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所提出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规范运营。同时加强环保宣传,进一步理顺集中供热项目和周边村(社区)的厂群关系。 

 

18

3626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溪美街道莲塘村黑石山康洁洗涤公司,最近每晚通宵生产,噪声扰民,烟囱只有3、5米,冒有味道的黑烟。 

泉州

大气、噪声 

1.关于“每晚通宵生产,噪声扰民”问题。2015年5月18日晚21:30到22:30,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显示噪声未超标(南环站督〔2017〕声3号)。
2.关于“烟囱只有3、5米,冒有味道的黑烟”问题。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服务部下达《关于落实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函》(南环保函〔2017〕156号),要求该服务部于2017年5月底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该服务部已于2017年4月17日与龙岩市环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置安装4吨生物质锅炉配套SD-2000湿式电除尘设备。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服务部正常生产,建有一套日处理200吨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调节+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放服务部旁小沟,最终汇入西溪;建有一套锅炉除尘设施,锅炉废气经“两道立式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水喷淋降尘室”后沿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服务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法定排污口正常排水;锅炉除尘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锅炉废气正常排放,未见异常。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在法定排污口采样监测,COD浓度为88mg/L,NH3-N为6mg/L,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南环站督〔2017〕水180号);在锅炉处理设施出口采样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5.4mg/m3、SO2排放浓度为381mg/m3、NOx排放浓度为118mg/m3,未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南环站督〔2017〕气17号)。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责令南安市溪美康洁洗涤服务部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服务部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9

363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园福北路卡宾集团旁,福辉汽车,进行汽车表面处理,排放刺鼻废气,污水乱排放。

泉州 

 大气、水

1.关于“排放刺鼻废气”问题。该公司酸洗磷化工序使用硫酸酸洗,酸洗过程会产生硫酸酸雾,配套安装1套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酸洗磷化废水处理设施,酸洗磷化工序产生的酸雾由集气罩集中收集,经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引至厂房楼顶排放。2017年5月13日,鲤城区环保局、江南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酸洗磷化工序未生产,鲤城区环保局无法对其排放酸雾进行监测。
2.关于“污水乱排放”问题。该公司酸洗磷化废水集中收集,经酸洗磷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高新园区市政污水管网。2017年5月13日,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在酸洗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化排放口的堰槽处采取水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超标(泉鲤环站监测〔2017〕水9号)。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6日,鲤城区环保局对泉州鲤城福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1.907万元(泉鲤环罚字〔2017〕06号)。同时,加强跟踪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酸洗磷化工序恢复生产后,立即对废气进行监测,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0

363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溪滨路192号,永春逢源饮料有限公司,无证经营,使用烧煤锅炉,排放黑烟,排放臭气,污水直接排放入桃溪支流,机器噪声很大。 

泉州

其他、大气、水、噪声 

1.关于“无证经营”问题。该公司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705221970 2),《食品生产许可证》(SC10635052500274)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3日。该公司2014年12月通过永春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永环审函〔2014〕备6号),2017年1月通过永春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永环验〔2017〕表1号)。
2.关于“使用烧煤锅炉,排放黑烟,排放臭气”问题。2017年4月27日,永春县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永春县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企业在2017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整改。该公司承诺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
2017年5月13日,永春县环保局、经信局、市场监督局、五里街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锅炉未运行,无法对其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现场没有闻到臭气。
3.关于“污水直接排放入桃溪支流”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废水排放,无法进行采样监测。该公司建有一套锅炉除尘水回用沉淀池,锅炉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高效厌氧池处理后,引入市政排污管网,由芳源环保(永春)有限公司(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关于“机器噪声很大”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其噪音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永春县政府责成永春县环保局、五里街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一旦该公司恢复生产,及时组织监测,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1

364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感德镇五甲村旁边有家碎石场,离五甲小学200米,离民宅100米,没有证件,粉尘污染。 

泉州

扬尘 

2017年5月14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感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办理环评手续,尚未正式投入生产,目前正在进行厂区生产设备以及各种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其生产厂区为封闭区域,厂区防尘设施部分已安装完成,不存在粉尘污染厂区外环境的情况。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要求福建省绿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竣工并稳定运行后,及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2 

365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村和周坑村交界处,绿能环保砖厂,使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焚烧残留物做原料,露天堆放,下雨渗滤液会渗入地下,村民担心影响土壤与地下水。

泉州

 土壤

1.关于“使用垃圾焚烧残留物做原料,露天堆放”问题。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水利局、环保局、永和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炉渣堆场剩余约50 m2未清理。
2.关于“下雨渗滤液会渗入地下,村民担心影响土壤与地下水”问题。晋江市水利局于炉渣堆场附近抽取地下水样四个,委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实验室(福建省地质矿产局泉州实验室)检验,待水质检验结果出来后,将根据水质检验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3日,晋江市环保局责令晋江绿能建材有限公司清炉渣堆场理。5月14日,炉渣堆场已清理完毕。
(二)晋江市永和镇政府将加强跟踪检查,提高夜间、节假日检查频次,确保其停产到位。 
 

 

23

365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外坵村,福建阳成禽畜养殖有限公司,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晋江支流湖洋溪。 

泉州

水 

1.关于“未验收先投产”的问题。该公司已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关于“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晋江支流湖洋溪”问题。
2017年5月4日,永春县环保局、农业局、桃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目前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数1400头,母猪存栏180头,主要废水治理设施有固液分离器、沼气池、污水处理站(CASS生化系统)、贮水池。养殖废水处理工艺:猪粪水经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沼气池→污水处理站→贮水池→果茶园灌溉。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对该公司附近溪流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附近溪流的干流洋上溪和支流山涵溪,均未发现受该公司污染的迹象。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在山涵溪口(阳成公司上游,洋上溪支流)、阳成公司上游(洋上溪)、阳成公司溪段(洋上溪)和阳成公司下游(洋上溪)采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上述4处采样点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永环站监〔2017〕水05号)。5月7日、5月11日、5月13日三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养殖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贮水池,最终用于果茶园灌溉,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对该公司附近溪流进行现场勘查,该公司附近溪流的干流洋上溪和支流山涵溪,均未发现受该公司废水污染的迹象。
2017年5月11日,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在洋上溪(与山涵溪交汇前)和阳成猪场下游(水电站旁)采水样。根据2017年5月12日永春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单(永环站监〔2017〕水12号),洋上溪(与山涵溪交汇前)地表水水质:高锰酸盐指数2.27mg/L(≤6 mg/L),氨氮0.153mg/L(≤1mg/L),pH7.51(6~9),溶解氧7.6mg/L(≥5mg/L),总磷0.142mg/L(≤0.2mg/L);阳成猪场下游(水电站旁)地表水水质:高锰酸盐指数1.33mg/L(≤6 mg/L),氨氮0.161mg/L(≤1mg/L),pH7.44(6~9),溶解氧7.6mg/L(≥5mg/L),总磷0.159mg/L(≤0.2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2017年5月14日,泉州市、永春县两级环保部门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不属实 

永春县政府已责成县环保局、农业局、桃城镇政府继续加强对福建永春阳成禽畜养殖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

 

24

 36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莲塘村十中,陈*凯养猪场(40)、陈*节养猪场(60),污水直接排放。

泉州 

水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陈守凯养殖户生猪存栏量35头,林计划养殖户生猪存栏量66头,两家养殖户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蔬菜,现场均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不属实 

(一)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农业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责令两家养殖户于5月18日前自行清栏,若逾期未清栏,将组织强制关闭。5月19日,两家养殖户已自行清栏。
(二)南安市农业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规养殖生猪行为。 

 

25

 366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温山村,福建省利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恶臭废气。

泉州

 大气

2017年2月24日、3月28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对利豪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扩建部分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卧式上胶机部分地方密封不严,废气收集不完善,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各反应釜、搅拌釜未按环评审批要求配套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而是将废气收集至焚烧炉焚烧后排放;多数原辅材料易挥发,原辅材料车间未完全封闭,挥发气体无组织外排;导热油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南安市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4月8日对该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导热油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产并处罚款23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94号、南环保罚告字〔2017〕124号),并于2017年4月8日联合霞美镇政府责令其停产。5月7日、14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自4月9日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利豪公司做好废气治理整改工作,待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2.南安市霞美镇政府、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6

 368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长期排放有毒废气、污水直接排放。 

泉州 

大气、水 

2017年5月13日、15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长期排放有毒废气”问题。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P塑料、ABS塑料、POM塑料和热转印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甲醛、废弃塑料及二氯甲烷等原料。该公司采用一体化注塑机进行注塑,制成塑料制品,其中部分水箱再采用热转印进行印花,经试水试压后形为成品,生产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2017年2月28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未超标排放。
2.关于“污水直接排放”问题根据该公司违规项目备案材料,该公司试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所需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道引至周边农田灌溉。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责令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安溪县环保局将加强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27

 371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虹山乡松角山村顶田彭*山在林口的生猪养殖厂,环境污染严重。 

泉州 

 水

该养猪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无证经营。原养殖场已空置较长时间,洛江区虹山乡在排查养殖场时因此未列入整治范围。彭金山于2017年4月底通过口头协议租赁该空猪舍,并新建2栋养殖舍,用于存放收购生猪的中转站。养殖场雨污未分流,污水经过水沟汇集流入集粪池,目前该养猪场的2个沼气池尚未建成。
2017年5月13日,洛江区农水局、环保局、虹山乡政府现场检查。洛江区环保局对该养猪场西侧污水沟采集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上排猪舍西侧污水氨氮为87.95mg/L,化学需氧量为1390mg/L,下排猪舍西侧污水pH值为5.69,氨氮为426.7mg/L,化学需氧量为1080mg/L。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的排放标准,该养猪场排放的水污染物超标(洛环站监〔2017〕水082号)。

属实

2017年5月13日,洛江区农水局、环保局、虹山乡政府责令彭金山立即拆除养殖场,恢复原状。5月14日,虹山乡政府对该养殖场实施拆除,现已完成拆除。 

 

28

371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污水处理厂,没有手续,处理污水不达标,污染特别严重。 

泉州

水 

2017年5月13日,洛江区住建局、环保局、罗溪镇政府现场检查。
1.关于“没有手续”问题。2015年7月,泉州市环保局、泉州市财政局批复该项目实施方案(泉环然函〔2015〕18号)。2015年11月,洛江区住建局批复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等用地手续(泉洛政建〔2015〕171号)。2015年12月通过洛江区环保局环评审批(泉骆环监〔2015〕63号),未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2017年3月通过泉州市、洛江区两级住建部门验收,2017年4月14日通过省级抽查验收。
2.关于“处理污水不达标,污染特别严重”问题。2017年5月2日,洛江区环保局取样监测,该污水处理站设施出口COD平均浓度为 14.5mg/L,氨氮为2.458毫克每升(洛环站监〔2017〕水067号)。5月13日,洛江区环保局再次取样监测,该污水处理站设施出口COD平均浓度为14.5mg/L,氨氮为1.29914.5mg/L(洛环站监〔2017〕水081号)。该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的排放要求。 

部分属实 

洛江区住建局、环保局、罗溪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污水处理站的监管,督促抓紧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9

 3719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仓苍镇园美街53号的香港马老爹膏药,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6日,南安市仑苍镇政府、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但存在生产迹象,供电所现场切断该厂生产用电。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对该厂进行查封。5月13日,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噪声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厂停产关闭到位,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30

373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旁阀门二期内的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噪音大。生产使用甲醛、废塑料的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3日、15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生产噪音大”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2017年2月28日、5月13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未超标排放。
2.关于“生产使用甲醛、废塑料的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P塑料、ABS塑料、POM塑料和热转印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甲醛、废弃塑料及二氯甲烷等原料。该公司采用一体化注塑机进行注塑,形成塑料制品,其中部分水箱再采用热转印进行印花,经试水试压后形成产品,生产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2017年2月28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未超标排放。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责令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冷却塔隔声降噪措施,尽量减少噪音影响。安溪县环保局将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31

376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翔云镇大坑头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不断扩大规模,污水排放污染环境。

泉州

水 

2017年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猪存栏量7206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氧化沟污水抽取处(排放口)未设置排污口标志。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采取的水样经监测,COD浓度为826 mg/L,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的氧化沟污水超标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保责改〔2017〕32号)和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03号);对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规范设置排污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220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53号)。同日,泉州市农业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最后一道4000m3贮液池只进水近一半,没有发现外排现象。泉州市农业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改进养殖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新建设4格固液分离柜,增加贮液池容量提高处理效果和保险系数。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翔云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7308头,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氧化沟污水抽取处(排放口)已设置排污口标志,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水样COD浓度为191mg/L,未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该公司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山林浇灌,未发现外排,该公司下游英都镇秋芦桥周边未发现有废水排入英溪现象。5月13日,南安市卫计局、翔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并采集7水样送验。经检测,所有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2017年5月14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再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为6884头。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加强对泉州市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用于山林浇灌。

 

32

 377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成礼西路,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特特水果物流配送中心,违规建设,凌晨开始营业,车辆装卸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1.关于“违规建设”问题。水果批发市场属中骏商城的一部分,即水果展示商服楼和水果保鲜楼。中骏商城建设项目于2014年5月通过鲤城区环保局环评审批(泉鲤环监〔2014〕书1号),项目基础工程于2016年7月通过鲤城区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泉鲤环验2016-49)。
2.关于“凌晨开始营业,车辆装卸噪声扰民”问题。2017年5月13日,鲤城区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金龙街道办事处、金龙派出所现场检查,泉州万优果品有限公司配送点在凌晨进行作业,车辆进出频繁,由于作业区域离古店社区居民居住区域较近,对附近居民夜间休息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金龙派出所对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噪音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约谈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负责人,责令泉州万优果品有限公司立即整改。2017年5月13日,泉州万优果品有限公司将配送场地搬迁至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远离居民居住区域。
2.鲤城区、金龙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巡查,坚决杜绝夜间噪音的产生。同时,督促业主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完善配套设施。 

 

33

 378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繁荣路优势大厦南,泉州市鲤城日升电子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工厂没有经过环评;2.没有重金属排污指标;3.生产电路板蚀刻铜及清洗含铜废水没有经过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重金属污水直排下水道。

泉州

水 

1.关于“工厂没有经过环评”问题。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泉鲤环审〔2008〕195号),已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泉鲤环验〔2008〕15号)和排污许可证(350502-2015-000042,有效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关于“没有重金属排污指标”问题。该公司外排生产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pH、总铜、悬浮物,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
3.关于“生产电路板蚀刻铜及清洗含铜废水没有经过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放,重金属污水直排下水道”问题
2017年5月13日,鲤城区环保局、浮桥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配套1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格栅排入集水池中收集,后用泵将废水提升至反应池中,开启曝气器,然后往反应池中投加药剂反映处理,待反应结束后,加少量的絮凝剂,加强废水的脱水效果,然后用污泥泵将废水压到厢式压滤机中泥水分离,滤液排到回调池中进行pH调整,达到6-9间,被截留下来的污泥定期卸除,外运处理;滤液回调后,经泵提升到精密过滤器中进行深度的过滤处理,由于废水中仍含有少量的可溶有机物,用活性炭吸附去除,最后废水达标排放。
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废水采样分析,监测结果显示COD、总铜、氨氮、SS、pH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

不属实

鲤城区环保局要求泉州市鲤城日升电子有限公司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鲤城区环保局将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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