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3日至2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泉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督察报告,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泉州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主抓手,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聚焦发力,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
《整改方案》明确,将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入人心,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突破。
《整改方案》梳理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部分督察整改不够严实、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4个方面41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市直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并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督察整改工作亲自抓、总负责,事必躬亲地部署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狠抓整改落实。要立行立改、细化方案,强化密切协作、会商联动、督促督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突出系统治理。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省、泉州市重大区域战略相结合,加强项目谋划建设,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河(湖)长制”,规范工业、农业等领域重点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定期调度、分析研判、跟踪督办。对整改过程中,非客观原因导致整改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落实严重不到位的,依照规定移送调查处理、问责问效。
下一步,泉州市将坚定不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增强政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明的纪律,系统谋划、敢为善为、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攻坚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突出问题导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保卫战,深入开展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附件:泉州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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