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涉扬尘整治典型案例(第五批)
时间:2023-12-30 19:38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以工作实效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2023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资源规划局、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扬尘整治,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强化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警示震慑,现汇总了第五批5个涉扬尘整治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正面典型案例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及热力生产和供应。近年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资金投入建设力度。一是建设半封闭防风抑尘网。进一步加强原料煤堆场粉尘控制,采取喷水、喷雾、覆盖防尘网等抑尘设施,尽最大可能抑制煤场扬尘。二是建设全封闭圆形煤场。对28万立方米的原料煤堆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配套水喷雾等防尘降尘措施,将原料煤贮存于圆形煤场内,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原料煤堆场扬尘。三是新增螺旋卸船机。该企业于2022年完成码头螺旋卸船机设施投入,全封闭抓取燃煤,减少取料时的扬尘,所有开放口可能产生扬尘的部件设立挡风板和喷淋设施,减少煤场扬尘,输送过程中采取全封闭皮带机进行输送。四是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现役4台机组均配备有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高效静电除尘器、湿式除尘器等一系列废气治理设施,累计投资3.18亿元进行改造。机组烟尘平均排放浓度4-7mg/m3,烟尘的排放浓度水平可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50%以下,指标更加的稳定。

 

 

二、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西侧储备地块扬尘治理正面典型案例

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西侧储备地块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位于少林新村大门北侧,面积2.81亩,原为少林路宝元汽修厂违建项目区域。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后拆除建筑物,交由泉州市园林管理局建设为口袋公园。该绿化提升项目是“针灸式”的见缝插绿、拆墙透绿、拆违建绿,工程绿化总面积为1882.57m2。该地块改造为口袋公园后,不仅平衡了周边社区空间功能、公园服务需求,还优化了城市居住环境,杜绝扬尘污染问题隐患。

 

 

三、某石雕企业未采取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违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26日,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山霞镇某石雕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雕刻车间与大切车间相联通,大切车间西南侧厂房存在2处未封闭区域,雕刻车间大门未关闭,车间内设有6台排气扇及喷淋除尘设施,其中3台排气扇正在运行,喷淋设施未开启,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大切车间西南侧未封闭厂房及雕刻车间未关闭大门排放至车间外。

 

【查处情况】

该石雕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2万元。

 

四、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采取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违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14日,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洛江区某施工工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运输单位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施工时虽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但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查处情况】

该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

 

五、某渣土车未密闭运输违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20日,丰泽区城管局东海中队、东海街道城管办联合交警部门在丰泽区后埔拆迁路段巡查,发现某重型自卸货车闽CB2***运载渣土,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遗撒。

 

【查处情况】

该渣土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丰泽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