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0400-2018-00060
- 备注/文号:泉环保〔2018〕90号
-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规定,现将泉州市 2017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规定,现将泉州市 2017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按照《福建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全市环保工作大局,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泉州市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度泉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泉州市危险废物存量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内容以及市(县、区)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并以此为抓手持续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201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0.79%,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3.42%,医疗废物处置率为10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63%,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利用率81.53%。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79.14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30.46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处置量为29.85万吨,贮存量为18.83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统计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579.14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530.46 |
处置量 |
万吨 |
29.85 |
贮存量 |
万吨 |
18.83 |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全市前5位的种类为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尾矿、脱硫石膏,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5.45%。
指标 |
粉煤灰 |
冶炼废渣 |
炉渣 |
尾矿 |
脱硫石膏 |
产生量(万吨) |
127.96 |
121.40 |
114.57 |
92.96 |
38.04 |
占总量比例(%) |
22.09 |
20.96 |
19.78 |
16.05 |
6.57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122.97 |
121.26 |
106.81 |
77.65 |
37.92 |
综合利用率(%) |
96.10 |
99.88 |
93.22 |
83.54 |
99.70 |
3.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企业及其所产生固体废物的情况
主要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年) |
1 |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129.78 |
2 |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58.28 |
3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3.70 |
4 |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
40.64 |
5 |
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 |
24.67 |
6 |
福建省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
20.70 |
7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18.39 |
8 |
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
17.40 |
9 |
永春县玉斗铅锌选矿有限公司 |
17.00 |
10 |
创冠环保(惠安)有限公司 |
16.67 |
(二)危险废物情况
2017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一岗双责”,推进省环保厅“46441”(四层、六有、四查四看、一公开)危险废物监管模式,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探索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建设,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1.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2017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9.38万吨,处置利用量为30.37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贮存量5.77万吨(含飞灰5.30万吨)。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统计表
危险废物 |
单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19.38 |
处置利用量(含往年) |
万吨 |
30.37 |
贮存量 |
万吨 |
5.77 |
2.主要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几种类别依次为:焚烧处置残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表面处理废物、金属冶炼废物、废催化剂,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的93.51%。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产生量(吨) |
占总量比例 |
1 |
HW18焚烧处置残渣 |
121800.45 |
62.88 |
2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18904.71 |
9.76 |
3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16873.35 |
8.71 |
4 |
HW48金属冶炼废物 |
15939.69 |
8.23 |
5 |
HW50废催化剂 |
7608.70 |
3.93 |
3.主要危险废物年度转移处置情况
2017年,全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6447份,省内转移8.39万吨、省外转移1.17万吨,其余为产废企业内部自行综合利用、处置或贮存。
4.主要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前10位的企业及其所产生危险废物的情况
主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7年产生量(吨) |
1 |
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45460.98 |
2 |
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
25415.33 |
3 |
创冠环保(惠安)有限公司 |
22977.69 |
4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18542.74 |
5 |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
16127.36 |
6 |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15442.78 |
7 |
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 |
11581.45 |
8 |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8391.59 |
9 |
石狮市光华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6563.87 |
10 |
泉州中节能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5801.00 |
5.危险废物经营、处置情况
2017年,我市已建成5家持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分别为泉州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福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富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亿利环境工程公司和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同时,为解决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的收集处置难题,我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了2家持证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分别为晋江隆圣矿物油贸易有限公司、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处置HW01、HW06、HW08、HW11、HW17、HW21、HW22、HW34、HW35、HW42、HW46、HW49等12大类,处置利用能力8.62万吨/年。
2017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企业名称 |
核准经营方式 |
核准经营规模(吨/年) |
|||
总规模 |
收集 |
利用 |
处置 |
||||||
1 |
3505040001 |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
2017年5月20日 |
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收集、贮存、处置 |
2920 |
0 |
0 |
2920 |
2 |
F01020016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2017年1月1日 |
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处置 |
9700 |
0 |
0 |
9700 |
3 |
F05050061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2017年12月6日 |
泉州市富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利用 |
4500 |
3000 |
1500 |
0 |
4 |
F05820041 |
福建省环保厅 |
2017年08月28日 |
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利用 |
49000 |
0 |
49000 |
0 |
5 |
F05240055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2017年3月31日 |
泉州飞龙宏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利用 |
1500 |
0 |
1500 |
0 |
6 |
晋环保危[2017]01号 |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
2017年3月30日 |
晋江隆圣矿物油贸易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 |
5000 |
5000 |
0 |
0 |
7 |
晋环保危[2017]02号 |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
2017年6月30日 |
晋江市务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收集、贮存 |
8000 |
8000 |
0 |
0 |
6.医疗废物情况
2017年,全市共有4767家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系统,产生、收集医疗废物4184吨,实际处置4184吨,医疗废物处置率100%。
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产生量(吨) |
处置量(吨) |
处置率(%) |
主要处置方式 |
4184 |
4184 |
100 |
焚烧 |
(三)城市生活垃圾情况
我市共有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各1座)、3座垃圾填埋场(市本级、永春、德化各1座)、2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能力达7340吨/日,其中焚烧6300吨/日,填埋1040吨/日。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60.96万吨,无害化处理量257.3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98.63%。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2017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焚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污泥转运、焚烧各方的职责,污泥转移执行四联单制度,确保每一车外运污泥的去处、重量都可追溯。2017年,泉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10.70万吨,其中焚烧4.31万吨、建材利用4.22万吨、填埋1.12万吨、土地利用0.56万吨、其他0.49万吨。
(五)农村固体废物(包括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杆以及农用薄膜等)有关信息
2017年,我市继续加强对农业污染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农药、化肥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高污染和假冒伪劣农药,积极推广普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平衡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的综合防治,提倡生物防治。二是我市按照《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落实方案》和《2017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地力提升1112工程”为抓手,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杆还田、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等措施,积极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市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81.44万亩;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1.96万亩,辐射带动1.87万亩。三是我市根据《泉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秸秆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以全面禁止焚烧为目标,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途径,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着力构建各级农业部门、市场、种植户三方协同参与的秸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机制,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2017年我市结合机械收割,开展稻草粉碎全量还田推广,水稻推广30.01万亩。我市推广水稻、薯类、大豆、花生秸秆还田57.04万亩,发展食用菌产业,利用干稻草11万吨,我市秸秆综合利用达83%以上。四是我市制定下发了《泉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对农膜资源化循环工作任务、推进措施、中长期目标等作了明确部署。同时结合年初和秋冬季种植业有关工作,对农膜循环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将农膜循环利用工作情况列入市、县农业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督促各地抓好农膜循环利用工作。五是我市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泉州市农药使用情况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部署,按照农业生态化发展的要求,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药用量,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农药减量控害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关信息
2017年,我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一是机构情况。我市除开发区外,市本级及鲤城区等12个县(市、区)已获当地编办同意,成立了专门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应急人员也基本到位。二是装备情况。近年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装备配置,配备完善应急监测和个人防护装备。市级环境应急能力硬件装备经省环保厅审核达到《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地市级二级标准。三是应急库情况。我市市本级和其他县(市、区)环保部门都已建立环境应急物质储备库。我市市本级依托市水利局、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福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建立7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并与相关运输单位签署调拨协议,同时印发了各协作单位的应急通讯录,使我市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市大部分县(市、区)环保部门结合当地地域特点及主要风险点分布,在重点地区建立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四是预案编制情况。我市市本级先后印发实施《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泉州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泉州市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水源保证预案》和《泉州市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水源保证预案》,我市881家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附属其他内容 :
1.信息发布城市:福建省泉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3.信息发布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4.信息发布周期:二〇一七年
5.信息来源:环境统计和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等有关单位的调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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