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116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6〕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0
答复类型:A类
郑细梅代表:
《关于支持惠女水库水环境系统提升与幸福河湖建设的建议》(第1416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市水利局分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惠女水库水环境系统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涉及我局职能的“强化区域统筹,创新跨域协同治理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多渠道保障治理资金需求”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精准治污、系统治理,持续推进两江流域保护攻坚,水质稳步提升、治理成效持续巩固。两江流域国、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连续三年保持100%;优质类水质比例从2023年45.2%提升至2025年64.5%,提升了19.3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惠女水库水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未出现中度以上水华现象,水华态势整体平稳。同比去年同期,今年1-5月惠女水库藻密度均值均显著下降,水华风险较往年有所降低。
二、工作情况
(一)关于“强化区域统筹,创新跨域协同治理机制”的建议
我市已建立河(湖)长制作为常态化跨部门议事协调机制。我局将积极履行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推动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同时惠女水库水质已纳入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以及市对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重要内容,以压实属地责任,助力构建全流域联防联控体系。
(二)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多渠道保障治理资金需求”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支持惠女水库水环境保护治理,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持续对惠女水库水环境整治的予以资金支持,已于2023年、2024年分别下达惠安县重要湖库和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180万元。同时,我局将联合市财政局,结合年度资金安排和工作实际,继续对惠女水库治理、“美丽河湖”建设等相关项目予以研究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依托河长制平台,积极参与惠女水库流域系统治理。在资金安排上对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给予支持,推动开展“净水渔业”等试点,进一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共同提升惠女水库生态环境质量和综合效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郭建华
联 系 人:王健君
联系电话:2801737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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