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6-00112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6〕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6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27 08:31

    答复类型:A类

     

    张皇永代表:

    《关于统筹打造“环戴云山生态价值转化示范带”激活山区共富新动能的建议》12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生态补偿联动机制

    (一)积极争取省级政策与资金倾斜。德化县作为闽江、晋江两大水系源头,是我市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25年修订)》制定过程中,我局主动赴省生态环境厅专题汇报,积极反映德化生态贡献,推动德化县区位系数由0.6提升至0.8,显著提高省级补偿资金分配基数。2024年、2025年,德化县分别获得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788万元、1693万元。

    (二)优化生态补偿指标权重。省级流域生态补偿已将水资源供给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水质考核结果等作为核心分配因子,与建议方向高度契合。我局将持续对接省生态环境厅,推动德化县生态贡献指标在省级资金分配模型中科学量化、权重提升,深化重点流域“双向补偿”机制落地见效。

    (三)推动跨区域生态协同发展。依托流域生态补偿改革,积极引导下游县(市、区)与德化县开展“生态+产业”协作,鼓励优先采购德化林下经济产品、生态文旅服务等,促进生态保护成本与受益均衡。

    二、关于设立市级专项支持基金

    (一)现有市级资金渠道常态化保障。我市已设立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每年统筹3亿元,重点支持上游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其中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同时,统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德化县生态管护能力提升、历史遗留生态问题治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重点项目。

    (二)强化生态价值转化载体支持。支持德化县“福林票”扩面提质,助力“林业+陶瓷+文旅”生态价值转化模式创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级资金支持范围,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向上对接争取,巩固德化县区位系数提升成果,进一步争取省级资金与政策倾斜。

    (二)优化市级流域补偿资金与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加大对德化县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项目支持力度。

    (三)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打造“环戴云山生态价值转化示范带”,为激活山区共富新动能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

     

    领导署名:林仁漳

    人:林小坤

    联系电话:2257092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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