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5-00102
- 备注/文号:泉环执法函〔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0
答复类型:B类
曾昭活委员:
《关于促进泉州环保执法与企业发展相协调的提案》(20252037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局办理,现结合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和泉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专项行动为牵引,切实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强化专业培训与技术支持”方面
1.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我局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激发执法人员依法履职。2023年以来,共举办22次业务培训和专题辅导,涉及新《行政复议法》、规范性文件管理、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实务问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新《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岗位练兵,提高业务素质。近年来,我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组织开展“全员亮剑,比学赶超”活动,通过案卷交叉评审、比武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市县两级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泉州市级被生态环境部评为表现突出集体6次,辖区所属县级单位被评为表现突出集体10次,20名执法人员被评为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二)关于“推行企业分类差异化监管”方面
1.落实正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实施辖区污染源单位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以自动在线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走航车、无人机等智能智慧的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突出精准治污。截至目前,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共278家,2025年以来共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56家次,指导帮扶11家次。
2.推行企业信用差异化监管。自2019年起,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环境信用评价方法和程序,共组织完成5381家企业的环境信用强制评价工作,其中191家为环保诚信,5122家为环保良好,44家为环保警示,19家为环保不良。2025年,我局进一步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制定《泉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依托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白名单企业(信用优良及以上或正面清单企业),每年现场检查原则上不超过1次;信用较好企业,每半年现场检查原则上不超过1次;信用一般或未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企业,每季度现场检查原则上不超过1次;信用较差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驻点帮扶式检查,整改完成后启动信用修复快速通道。
3.实施信用动态调整。2022年,我市创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率先出台《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暂行规定》,并于2023年进行修订,对行政处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修复,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差异化监管。截至2025年5月,全市共有4家企业整改完成后,信用等级从环保警示调整为环保良好企业;累计帮助101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三)关于“优化执法流程与沟通反馈机制”方面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梳理调整形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对照权责清单,科学制定检查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对于每季度抽查到的双随机企业,在随机抽查任务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2.畅通申诉复议渠道。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中明确行政相对人享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载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同时,落实“两书同达”制度,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企业环境信用信息修复权益告知书》,为企业提供清晰的信用修复指引。2024年以来,我局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办理复议案件6件,作为被告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10件,作为被申请人办理民事诉讼再审案件应诉2件,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健全考核监督问责”方面
1.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稽查工作方案及稽查工作三年全覆盖要求,制定《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每年抽取30%以上的派出机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稽查。通过抽调执法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稽查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运用系统智能稽查模块、生态云大数据、信访投诉平台等技术手段,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相关单位近年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稽查,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2.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2024年9月,我局印发实施《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工作方案》(泉环保〔2024〕73号),主动全面排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涉及“一刀切”问题,积极通过舆情监测等其他途径广泛收集线索,并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核实,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4年,全市共摸排上报问题线索17条、民生实事典型案例20个,17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省上工作部署,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我局积极拓宽举报渠道,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设专题举报入口,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增设“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并函告市直有关单位征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媒体监督、部门监督等作用,提高线索排查的深度和广度,多渠道收集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提高整治成效。经梳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共发现10个问题,其中8个已完成整改,2个持续整改。同时,及时梳理、总结整治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市生态环境局推行‘两书同达’制度护航企业信用修复‘提速快跑’》《鲤城局“邀约执法”推动企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提升”模式》分别被《泉州市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刊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聚焦政策解读、法律法规等,持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岗位培训,通过以训促学、以学提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养、法治水平与实战能力,为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加强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减轻企业应对行政检查的压力。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胡碧洲
联 系 人:陈清清
联系电话:2256057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