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5-00071
    • 备注/文号:泉环水函〔2025〕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6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550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5-04-17 14:28

    答复类型:B

     

    泉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强海岸带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打造活力亲海空间的建议2025502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坚持陆海统筹,持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海水点位比例保持89.5%,总体稳中向好。

    (一)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牵头制定《泉州市深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政办明传〔2024〕43号),会同水利(河长办)、城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入海河流污染综合治理。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晋江、洛阳江等入海河流(小流域)为重点,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持续组织开展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近年来,我市各级各单位累计投入治理资金96.55亿元,实施整治项目436个,推动全市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其中,晋江、洛阳江入海河口断面2024年水质达Ⅲ类优良标准。二是加强入海排口监督管理。先后制定《泉州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泉政办明传202249)、《泉州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泉环委办〔2022〕17号)等文件,以“查、测、溯、治”为工作主线,扎实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入海沟渠“除黑消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治入海排污口168个;完成整治水质黑臭沟渠144条、劣V类沟渠89条。同时,结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城管、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补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治理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陆源污染入海。三是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先后制定《泉州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泉政办〔2021〕11号)、《泉州市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方案(泉环委办〔2022〕39)等文件,建立健全海上环卫机制,连续5年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工作,持续推进海漂垃圾治理。2024年,我市重点岸段海漂垃圾面积同比减少35%,分布密度、覆盖度两项指标优良率排名全省第二,改善程度排名全省第一,获省级考核奖励资金500万元,占全省一半。

    (二)积极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牵头制定《泉州市“十四五”美丽海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泉环委办〔20238),以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为目标,分类梯次推进泉州湾、深沪湾、大港湾、围头湾、湄洲湾泉州段等5个海湾(湾区)美丽海湾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大港湾获评第三批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深沪湾获评第二批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围头湾、湄洲湾泉州段建成省级美丽海湾,泉州湾结合美丽河湖建设,系统谋划,正编制“两江(晋江、洛阳江)一湾(泉州湾)”美丽河湖(海湾)建设方案,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以“十五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引领,继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公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

     

    领导署名:郭建华

    人:吴志坚

    联系电话:22579383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4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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