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5-00068
- 备注/文号:泉环监测函〔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5
答复类型:B类
市商务局:
《关于加强与金砖国家“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往来的建议》(20251065号)收悉。我单位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泉州各级各部门牢记嘱托、爱拼会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美丽泉州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一是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泉州市区空气质量常年以优良为主,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左右,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浓度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全市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12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Ⅲ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19个近岸海域国控点位一、二类水质点次比例86.1%。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连续7年被评为A等级。二是国土空间格局日益优化。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市资源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开展“一湾一环十廊”生态连绵带建设,河口湿地保护成效显著,洛阳江河口人工种植红树林成为我国东南沿海人工恢复面积最大的集中连片红树林。生态连绵带初具规模,环泉州湾区域22个生态连绵带示范项目有序铺开,主要生态廊道逐步贯通,山线和水线形成完整闭合圈。大力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全市90.71%行政村建成“绿盈乡村”。三是绿色经济体系效益凸显。2024年,GDP1.3万亿元,居全国第22位,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总规模约7000亿元,占GDP比重约54%,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海丝泉州”“世遗泉州”旅游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2024年旅游总收入达到1211.40亿元,同比增长20.8%。四是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高。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等称号及奖项。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6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入选2022年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4个,生态市细胞工程不断夯实。五是生态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发力,基本构筑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治理监管、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等改革经验获国家部委推广。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局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强的使命担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美丽泉州建设新篇章。
领导署名:林志雄
联 系 人:李煌伟、谢志洞
联系电话:2807000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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