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4-00067
- 备注/文号:泉环水函〔2024〕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8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城管局:
《关于利用湿地公园开展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议》(2024501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工湿地在流域综合治理上的运用。2021年,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10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支持德化县浐溪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在浐溪德化浔中段月亮湾建设人工湿地52.5亩,日净化来水1.5万吨。通过采取污水收集处理为主、人工湿地净化为辅的方式,国控尾厝断面氨氮、总磷浓度稳步下降,水质由“十三五”末期的劣V类提升至现状的Ⅲ类,浐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2023年,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139万元,支持安溪县城厢镇西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拟在西溪城厢段建设人工湿地80亩、河岸缓冲带3900米,目前项目正在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对周边片区初期雨水入河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缓解汛期污染,改善国控罗内桥断面水质。
(二)人工湿地在农村污水治理上的运用。“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00余座,其中,有100余座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人工湿地工艺,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约1.2万吨。部分村庄通过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与周边的景观改造相融合,打造村民休闲公园,即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又美化乡村环境,很大程度上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理念,继续支持以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和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为主、以人工湿地建设治理为辅的城乡污水治理模式,并配合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对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的支持,全力构建人水和谐、鱼翔浅底的流域水生态环境。
领导署名:郭建华
联 系 人:王伟鹏
联系电话:22579383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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