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参评企业评价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闽环规〔2025〕1号)和《泉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工作细则》文件相关要求,经确定名单、企业填报、初评审核、评价审定、评价公示、申诉处置等工作环节,并于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3日对578家企业拟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评价结果已于2026年8月4日正式生效,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泉州市202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制参评企业评价结果(第一批)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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