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12台执法记录仪、1套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在用车尾气检测仪、车用尿素检定仪、通用车载诊断仪(OBD)、工业内窥镜各1个),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公司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移动源执法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邀请报价。
3、最高控制价:9万元,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4、项目内容: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报价单位应单独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不接受转包。
三、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参与竞标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原件(合计报价不高于最高控制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包括设备品牌、规格、质量等要求、质保及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
四、报价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6月2日9:00-10:00(北京时间),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至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一楼105室(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792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报价文件须装于档案袋内,袋口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弃权。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104会议室
六、评定方式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将对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对采购要求的响应符合性以及报价进行评定,选择符合要求、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1、资格审查: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以及对采购要求的响应符合性进行审查。
2、确定报价: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采购要求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报价登记。
3、评估及确定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采购要求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公司,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顺序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联系地址:泉州市石狮市回兴路792号
3、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595-83083808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