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时间:2026-05-25 09:54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兹有我单位郑志杰同志(),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026年4月27日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持证人:郑志杰

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证件编号:13040015737

发证日期:2025年7月4日

有效期至:2030年7月4日

作废日期:自遗失之日起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8日

凡持上述已作废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冒充行政执法人员招摇撞骗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并请及时向我局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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