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我局拟采购一批实验室仪器设备。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设备:红外测油仪、全自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分析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气袋自动进样器、配气仪、实验室纯水机、实验室器皿清洗机(洗瓶机)。
三、项目要求:
(一)红外测油仪
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水质油分浓度分析仪》(JJG950-2012)、《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仪器能在2930cm-1、2960cm-1、3030cm-1处测量吸光度、配有4cm带盖石英比色皿,可对接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
(二)全自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分析仪
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7494-1987)、《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仪器主机进样器一体化设计,进样、蒸馏、加试剂、萃取、测量全过程自动完成,萃取、分光全过程密闭进行,自动配置工作曲线,高浓度样品可自动稀释,可对接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
(三)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仪器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 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仪器应具备定位、授时等功能,可对接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
(四)气袋自动进样器
仪器性能要求:可与市场主流气相色谱仪连接,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进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1261-2022)的技术规范要求;应包含自动稀释系统,质量流量精度均不大于3%;可实现批量气体样品自动进样;气体进样与液体进样切换简便,易操作。
(五)配气仪
仪器性能要求:可以将高浓度的标气按照设定的稀释比例,稀释成各种低浓度的标气,可校准各种气体分析仪及其气体传感器。仪器可交直流两用供电,轻便易携带,可室外现场使用;配备高精度流量控制器,3路配气通道。
(六)实验室纯水机
仪器性能要求:以自来水为进水,能同时生产Ⅱ级去离子纯水和Ⅰ级超纯水。整套系统至少包括:全自动自来水超滤预过滤装置,纯水超纯水主机(内置RO模块和EDI模块),水箱≥50L,纯化柱和终端过滤器,以上所有组件都须是同一品牌原厂制造生产,不接受组装机、工程机或改装机。
(七)实验室器皿清洗机(洗瓶机)
仪器性能要求:可以对实验室常规的容量瓶、移液管、试管、比色管、滴定管、锥形瓶、烧杯、量筒、试剂瓶、采样瓶等玻璃器皿进行全自动清洗、漂洗、烘干,清洗仓容积>300L,需配备纯水机深度清洗,清洗数据可记录、追溯、查询等。
四、报名资格要求:只接受生产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名单位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五、递交技术参数征集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设备清单进行公开征集,按清单独立装订。(二)所推荐设备同品牌同型号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时提供用户名单列表及合同价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设备技术参数需按照招标规定格式提供,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四)提供所推荐设备生产说明书和产品彩页(与官方网站公开资料一致),加盖公章。(五)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予接受。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提供材料的企业负责。
六、递交方式及时间:只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不接受纸质版,于2026年3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在征集时间内将纸质文件(盖章齐全)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须用彩色扫描),同时将电子文档(技术参数需提供word版)放到一个压缩包内,随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标明仪器设备序号+生产企业)。
七、特殊说明:(一)本次征集活动仅为编制设备技术参数使用,非招标资格预审。(二)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三)征集单位有权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联系人进行咨询,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四)本次技术参数征集活动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阶段,后期项目招标将在征集活动结束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招标活动,中标服务供应商不限于此次参加调研单位。(五)本次调研设备清单并不是最终采购设备清单,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本次调研结果确定最终采购清单。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工:0595-85627349、林工:0595-85684166
邮箱:jjcems@163.com
附件:技术参数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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