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域流域水质管理,及时掌握晋江流域永春、安溪交界处的管理,拟在晋江流域8处重点监管区域采购固定点位的视频监控服务,通过配备高清晰度摄像头,实时监控,实现对流域的水质有效管控,快速预警处理。我局拟采购流域视频监控服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流域监控服务项目。
二、采购服务内容
1.需对感德镇、剑斗镇等8个点位视频监控,及时了解断面水质感观情况,具体点位为:感德-剑斗交界处2个(双溪口、崎阳溪);剑斗兴儒坪大桥下游(剑斗镇区工程排入);剑斗中桥(仙荣-剑斗真去交汇处),仙荣大桥(安溪永春交界);坑子口汇入安溪交界处;湖上和白濑交界处(虾子溪);金谷晒谷坪上游(永春安溪交界处)。供应商需提供点位实时视频监控调阅服务,并确保视频录像保存30天以上,支持录像回放。
2.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2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标。
3.参数要求:实时图像分辨率不低于2560×1440@12.5 fps;视频方向和远近可以手动调节,支持互联接入支持LTE-TDD/LTE-FDD 4G无线网络传输,外置天线支持智能补光功能。
4.售后服务:视频监控发生故障后,自报障时起算,半小时内响应,若远程维护无法解决,6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随后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代替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直至故障产品修复,确保数据的完整性。视频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损坏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换维护。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产品无质量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人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采用密封信函的形式,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包括:①项目服务采购报价单(加盖公章、骑缝章);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③供应商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及符合投标要求的声明函。
五、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316室进行报名。
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六、中标方式
1.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报价最低相同的单位通知来现场二次报价。报价少于3家,不得开标。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组织采购评标小组现场打开各招标单位材料对参与竞标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评定和报价审查,组织评标,最低价者中标。
3.采购最终结果将公布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安溪生态环境”公众号。
4.合同之外不可预见的事宜,经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后,以备忘录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316室(邮编:362400);
联系人:龚女士;联系电话:13788832991。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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