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25年生态环境统计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1-08 10:52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4】308号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2025年生态环境统计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磋商资格及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承诺书格式附后: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6、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200,000.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518日起至2025115日止。

六、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18日至2025115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3.0(网址:http://www.fycbid.cn/)”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①潜在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界面,即可购买采购文件(包括相关的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②潜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磋商文件费,则潜在供应商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采购文件下载功能),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购买采购文件的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磋商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客户指南——平台指南”查看“电子标操作指南”或直接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2421018498、591827556)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201530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提交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12015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郑婷婷、庄浩烽、陈文清,联系电话:19959986554、19959986536、19959986529、0595-28161888,传真:0595-22778333,邮编: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637号交通科研楼D栋6~7层),采购单位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595-28070005

十一、标书费及服务费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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