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泉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泉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专项行动为牵引,着眼生态环境领域堵点、难点、痛点,出台十二项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全方位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治理信访投诉、化解信访积案”表现突出集体等省级以上表彰8次、市级表彰10次,获泉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表扬17次(其中主要领导8次)。“泉州市三线一单铺就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生态轨道”等2项经验做法被福建省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汇编收录推广。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学理论、悟思想、提站位,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新成果。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全系统干部大会等传达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进行强调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泉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围绕建清单、盯节点、严整改,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市环委办综合协调职能,统筹推动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全市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一本账”,实行每月调度、分析研判、定期增补、销号管理。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2项问题,已整改37项,序时推进5项;省督反馈4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0项。积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推进通报我市的矿山、城镇污水典型案例立行立改及交办信访件边督边改。牵头做好省对市、市对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落实。
(三)围绕腾容量、谋项目、优服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十二条举措,提出“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的“三全”工作法优商护企,获泉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对884个市重点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分级分类、责任分解,定期调度推进。强化上级资金争取,共申报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04个,总投资552.9亿元,今年来累计争取上级资金补助近3.5亿元,为近五年最高。扎实开展生态环保招商,参与生成招商项目7个、总投资161.08亿元。
(四)围绕精准查、统筹抓、系统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制定下发《泉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2023-2025年)》,提出七大方面共60项具体任务清单。深入践行项目工作法,实施240个大气精准治理减排项目、117个碧水碧海工程精准治理项目、4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项目工作法”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名前列。完成100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片区开发建设。高规格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双挂帅”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五)围绕抓改革、提能力、促发展,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质效。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工作在全省竞赛中取得佳绩。石狮市大堡集控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入选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试点。美丽泉州理论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印发实施《美丽泉州行动方案(2023-2035年)》。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践,已办理104件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共计108.21万元。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市307家投保企业保费达1.25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1亿元。
(六)围绕守底线、勤排查、重帮扶,强化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次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实施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检查企业863家次,落实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703个,今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开展19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开展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监督帮扶,累计帮助12个重点行业497家企业落实1158个问题整改。在全省率先建设覆盖全市、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放射源监控系统,守好核与辐射安全底线。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密对接“六项重大任务”,对标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建设和美丽泉州建设部署要求,谋划实施七大提升攻坚行动和十大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攻坚扫尾前两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常态化开展核查回访,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全力以赴牵头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梳理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责任清单,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强化服务意识,助力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立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全周期”保障机制,做好协调、预审、跟踪及调度。指导企业深度挖潜,通过实施减排项目、运用排污权储备及交易、清洁生产等政策工具,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巩固提升12个重点行业监督帮扶成效。配合国家、省级做好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加大碳捕集利用试点推广力度,继续开展20个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三)强化项目意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谋划实施100个以上大气精准治理项目。深化建陶行业污染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围绕水与海洋环境质量目标,策划实施不少于100个的水与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加快推动入河入海排口分类整治。谋划实施350个村庄提升治理,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高质量高水平实施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完善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四)强化底线意识,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围绕饮用水源地、石化化工园区、尾矿库等高风险领域,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补充更新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策划开展划环境应急演练系列活动。深入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环境信访体制机制,落实“四个第一时间”办理机制,推进重复信访件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主动化解群众环境矛盾纠纷。
(五)强化创新意识,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及重点产业园区明管化改造。探索开展石狮市大堡集控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健全完善环境信用体系。深化拓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成效。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实施“1+6+8+N”工程,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泉港区、惠安县以石化为重点行业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六)强化标杆意识,全面推进美丽泉州建设。深入落实《美丽泉州行动方案(2023-2035年)》,全面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等“五个美丽”建设,在五个细分领域各策划实施十个专项行动。开展泉州市“两江一湾”(晋江洛阳江-泉州湾)美丽河湖(海湾)建设规划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新建、提档绿盈乡村50个以上。推进市本级、泉港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安溪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力争获得命名。
(七)强化担当意识,增强干部队伍战斗力。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2023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深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擦亮“清廉环保”品牌。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配齐配强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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