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2025年度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开
时间:2026-09-09 16:21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我组织完成福建省泉州市2025年度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2025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2025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2025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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