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清查建库8月起全面入户调查逾四万个单位
本报讯 (记者谢曦)22日起至25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检查组莅泉检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汇报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已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清查工作,并建立清查基本名录库,8月至11月将开展全面入户调查逾四万个单位。
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泉州市、县两级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分别制定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将普查工作部署落实到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普查对象,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作为“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实行按月调度。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工作机构,选聘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构建了由普查办、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村委会(社区)、环保网格员、普查对象组成的工作网络。其中,石狮市通过招投标购买第三方服务,财政全额保障经费;晋江市落实了街镇污染源普查经费,共有17个街镇购买第三方服务。在我市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普查办开展的清查质量核查中,我市的“漏查率”“重复率”“错漏率”3项评估指标处于全省较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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