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强制信息(2024.4.1)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依据 |
强制执行方式 |
查封(扣押)时间 |
查封(扣押)地点 |
决定日期 |
强制机关 |
林文汉 |
/ |
闽泉环查(扣)〔2024〕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 |
林文汉违法经营废油加工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加工点未办理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许可等相关手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当事人的成品和原料予以扣押;对当事人的电源配电箱和车间予以查封。 |
查封 |
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
查封地点:晋江市西园街道车厝新乡196号西南侧; |
2024.3.29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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