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公示
时间:2025-04-27 15:47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对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595-22132238(含传真),电子邮箱:22579381@163.com。

一、单位名称: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二、单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445号

三、设施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室仔前

四、经营废物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HW01医疗废物(841-001-01;841-002-01;841-003-01;841-004-01;841-005-01)7300吨/年。

五、许可证有效期:5年(2025年5月14日- 2030年5月13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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