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污水处理厂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2026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霞美镇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内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南安)高端装备智造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572.30万元,环保投资约366.45万元,其用地面积为5636.00m2,总建筑面积为1267.80m2。设计处理规模4000m3/d,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进水水质要求。园区污水经处理达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低,占标率均小于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10%,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卫生防护距离为综合调节池、污泥处理阶段(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隔油初沉池、混凝沉淀区、多级多段AO系统和二沉池区域外延100m范围,该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会新建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排污量和出水水质均可满足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的纳污要求,不会对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产生较大冲击,因此,运营后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了区内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可通过市政排污管网与南安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接驳。
6.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污染物在最不利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依然十分有限,仍建议企业应在下游设置地下水常规监测井,定时取样观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质量,以杜绝出现防渗层破坏后出现的长时间泄漏情景,做到早发现、早反应。
6.4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5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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