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南安埔当~湖美110千伏线路工程(变更))
时间:2026-11-05 17:40 来源:南安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南安埔当~湖美110千伏线路工程(变更)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南安埔当~湖美110千伏线路工程(变更)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霞美镇、柳城街道、溪美街道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次结合大雾山隧道配套110kV迁改工程及埔当~湖美110kV线路工程建设时序,避免因项目交叉造成投资浪费,该段线路以避开大雾山隧道项目红线同塔四回架线跨越的方案,线路路径唯一。因此,将方案调整为拟利用现有110kV贵溪#45塔(110kV埔榕#21塔)~现有110kV贵溪#40塔(110kV埔榕#26塔)段双回架空走廊新建同塔四回架空线路,将本工程#14~#17塔段双回架空线路与原110kV贵溪#45塔(110kV埔榕#21塔)~110kV贵溪#40塔(110kV埔榕#26塔)塔段双回架空线路采用同塔四回架设,同时,埔当220kV变电站~#1拟建塔电缆路径微调。具体建设内容、走向、方位及布局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水环境

施工期,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及电缆通道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废水。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6.2大气环境

项目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单位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施工单位在基础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塔基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选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机械设备、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6.3声环境

施工期,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施工场界设置硬质围挡,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安排在昼间进行工作,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运营期,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

金具以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

6.4电磁环境

项目输电线路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架空输电线路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架空线路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的高度架设,确保线路周围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6.5固体废物

本工程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余方拟由泉州市新恒昌建材有限公司运至南安市柳城杏莲工业区综合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交由环卫系统处理;拆除下来的杆塔、导线等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及时运出并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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