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德化大坂(城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时间:2026-09-14 17:08 来源:德化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德化大坂(城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9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德化大坂(城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大坂村。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德化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德化县大坂村,本期主变规模为2×50MVA;金锁~龙浔蓝线脱开龙浔变改接入厚德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5.48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88km、利用现有杆塔新建双回架空线路0.25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26km、利用现有杆塔单侧架线(双设单挂)0.02km、利用现有杆塔更换1回导线0.35km、单回架空线路重新紧放线0.36km、利用现有电缆通道敷设单回电缆1.31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05km;厚德~金锁、金锁~盖德双T大坂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3.383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83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19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0.113km;双回架空线路重新紧放线1.25km。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

施工废水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应配套容积不小于25m3的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

2、电磁环境:

    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线路临近居民区时应采取高跨设计,跨越居民住宅时,线路与屋顶距离不得小于7m,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减缓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大气环境:

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4、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

5、固体废物:

拆除的废旧物资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得直接丢弃;开挖的土石方应回填,余方及时外运处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要采取保护表层土壤并回用、弃渣和土石方临时堆场配套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尽可能减少植被砍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及塔基植被和生态功能。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3592032

地址:德化县东埔路政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5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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