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石狮红梁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时间:2026-07-22 16:01 来源:石狮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泉州石狮红梁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6723 7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石狮红梁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西墩村红梁110kV变电站围墙内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市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期在红梁110kV变电站扩建主变1台,容量为63MVA(3#),户外布置;不新增110kV出线,新增10kV出线14回,无新增用地;新增电容器组(4.0+6.0)Mvar。扩建一座有效容积为10m3的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相连。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红梁110kV变电站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剩余水量贮存于化粪池内自然蒸发,不外排。本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

2、电磁环境

1)红梁110kV变电站前期已将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本期扩建主变工程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确保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对应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3、生态环境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注意施工场地的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使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提醒施工人员要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利影响禁止向站外生态公益林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对变电站内施工场地、临时用地等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有关规定。

红梁110kV变电站变压器选用低噪声主变,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6、固体废物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堆放

运营期:

1)一般固体废物

红梁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检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定期送至环卫系统处理,不外排。本期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2)危险废物

本项目红梁110kV变电站运行阶段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并立即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内不设置暂存放置点。

7、环境风险

红梁110kV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5m3),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七、公众参与情况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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