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北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5日(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北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西路和江滨北路交叉口东北向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北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西路和江滨北路交叉口东北向,利用一期工程预留用地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土建规模5万m3/d,设备安装规模2.5万m3/d,总投资33442.28万元,采用“预处理+CAST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出水执行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的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尾水拟依托现有“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生态补水管道,通过已批准设置的“北峰污水处理厂2号入河排污口”回用于八卦沟生态补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便预处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进水配水井、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CAST生物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反冲洗风机房及出水仪表小屋、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料仓、变配电间、机修车间、综合楼等。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尾水经“预处理+CAST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处理达到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的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后,依托现有“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生态补水管道,通过已批准设置的“北峰污水处理厂2号入河排污口”回用于八卦沟生态补水。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粪便预处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进水配水井、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采用整体密闭加罩建设,内部设置抽气装置;CAST生物池采用混凝土全封闭建设;污泥管道、污泥泵、离心脱水机全部密闭,污泥料仓全程密闭,仅在污泥转运时段开启。恶臭经各自配套的生物除臭系统收集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标准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25年修改单(公告2025年第24号)中表5二级标准。
(3)声环境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的控制要求;厂区内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
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及简单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各类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
(6)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应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修编全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各项环境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发布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5月27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发布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有关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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