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府东路北延伸段(南段))
时间:2025-10-24 09:25 来源:丰泽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府东路北延伸段(南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27—10月31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府东路北延伸段(南段)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府东路北延伸段(南段)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起于现状府东路与双垵街交叉口,终于通港东街上跨通港东街互通,长约1.48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支三路起于府东路,终于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西北侧,长0.17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通行、照明)、景观绿化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和绿化;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篷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大气

1.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

2.采用硬质隔声隔尘挡板对整个施工场地进行封闭遮挡,围挡上部配备降尘系统,减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配备专门的洒水设备或洒水车,在晴天适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防止粉尘飞扬。

4.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运输路线,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材料的运输,尽量避免穿越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运输车辆在沿线行至人口分布较为集中及有学校、医院分布的路段时,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同时对这些路段应定时进行路面洒水。

5.运输车辆的载重应符合有关规定,防止超载。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对不慎洒落地面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清理。

6.工程拆除过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扬尘影响时间。

7.加强土石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

8.选择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9.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现场设置沥青搅拌站,由商购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统一配置后,运往施工场地,采用封闭式运输。

)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在噪声敏感建筑物较集中的路段施工,应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实体围挡。对项目沿线噪声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措施并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采取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

1.施工现场应设置密封式垃圾容器,以便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施工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用;有条件的应在建筑材料堆放地及建筑垃圾堆放地周围建立简易的防护围带,以防止垃圾的散落,并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3.建设过程中经调配后多余的土石方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输所有土石方车必须在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段内按照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各路段限速标准行驶,严禁超载,所有土石方车必须安装密闭装置,进出施工场地必须冲洗,落实净车作业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3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发布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有关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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