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晋江市池店镇。
三、建设单位: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池峰路、崇蕙街和经二路3条道路,全长共2.899k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3条道路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设施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池峰路路基宽度60m,采用连续高架+地面道路的形式,于现状池峰路东段处设置菱形互通,主线采用高架双向6车道,结构宽度26m,采用一级公路(集散)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地面主路双向6车道,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地面辅道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崇蕙街(西段、东段)、经二路均采用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和降尘,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及堆场扬尘、沥青摊铺时沥青烟。施工扬尘可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水雾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等措施抑尘;沥青烟气仅在摊铺阶段产生且产生量较小,其影响较小。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吸附尾气、加强路面和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可有效降低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项目施工期噪声会对沿线两侧居民点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夜间更会加重影响。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路线、敏感路段设置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环境监理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噪声为交通噪声,根据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项目拟建道路池峰路各路段沿线两侧的4a类区范围内昼间达标距离均在道路边界范围内,夜间贡献值达标距离最远为道路边界两侧90m;2类区范围内昼、夜间贡献值达标距离最远分别为道路边界两侧50m、250m。项目拟建的崇蕙街和经二路由于交通噪声贡献值较小,沿线两侧4a类和2类标准达标距离均控制在边界范围内,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池峰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中部分出现超标。在采用设计中已采取的主线高架安装声屏障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对超标路段根据超标程度分别采取夜间限速(超标均为夜间)、大型车辆限时限行等降噪措施,对于采取上述室外降噪措施难以有效降噪的部分高层敏感点采取加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以降低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公路管理,并预留资金加强运营期的日常管理和跟踪监测。
本项目营运期池峰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范围较大,崇蕙街和经二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较小。池峰路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和对策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生活垃圾和建筑弃土弃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工程填方大于挖方,现有道路沿线建筑物拆迁、现有路面拆除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路基开挖等产生的挖方等,均可用作填方回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行人及过往车辆随手丢弃垃圾和车辆运送散装货物时洒落的物料等,产生量较少,通过有关部门定期清理后及在路边设置垃圾桶后,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5659731
邮编:362000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服务区I16号生态环境窗口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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