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晋江紫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晋江紫帽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晋江市紫帽镇湖盘村。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期主变规模为2×63MVA;新建单回路电缆路径总长为0.27km(站外新建电缆长0.153km),其中树兜变侧新建单回电缆路段长0.11km,清濛变侧新建单回电缆路段长0.16km。具体线路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置。实现机械化施工的塔基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塔基作业面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浇注等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材料堆场采用密目网或土工布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不能回填利用土方及时置于塔基附近低洼处压实回填,不得随意堆放。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作业时间,依法限制午间、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午间、夜间施工的,应依法取得相关职能部门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或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
(4)电磁环境
变电站及线路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5)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纳入租住地的垃圾收集系统;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设备废包装物、施工废料及电缆沟施工余土等应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原有线路拆除产生的废旧材料交由建设单位回收,进行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5659731
邮编:362000
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333号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建设服务区I16号生态环境窗口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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